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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4-02-07

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的入党申请书,这是入党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步骤。作为新时代的有志青年,我们需要在行动、思想等方面向党组织靠拢。有没有优秀的入党申请书范文可资借鉴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法律讲堂观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法律讲堂观后感(篇1)

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讲堂观后感(一)

生活中有很多选择。当我们处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去**,我们将如何做出决定?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能分清是非,选择错误的道路来后悔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我校请来了派出所的两位所长给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节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课。

两位所长给我们讲了青少年犯罪的四个重要要件:1、犯罪客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3、犯罪的主体4、犯罪的主观方面其中,犯罪客体有9个方面,这9个方面分别是:1、危害****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社会主义经济罪4、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5、侵犯财产罪6、妨碍社会管理运输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贿赂罪9、渎职犯罪。

它也讲述了许多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些案件都是从清白无知走向犯罪道路的。

听完讲座,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些知识会指引我们走上阳光般的光明之路,让我们走出黑暗。我们更应该学会礼让,容忍、宽容、对事要冷静,理性地去处理矛盾和问题,妥善来化解事情,不要冲动,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我们走上犯罪道路。

守法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法律讲堂观后感(二)

今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

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籍仍在母亲家。根据政策,未婚成年子女可获得相应的安置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

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因为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成功办理了假离婚。为了从娘家搬迁办拿到补贴,他们办理假离婚时,将房屋分割成男方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

这时,李女士想,目标已经实现,她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说变心就变心了呢?

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可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不想背叛他的妻子。事情发生了。他们办理假离婚时,王先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下属。自从到了他们公司,我非常钦佩王先生的才华和能力。我喜欢他私下里。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听说王先生假离婚的。想到这个机会,她对王先生发起了猛烈的攻击。但是,王先生也是个正常人,也有七情六欲,受不了糖果姑娘的胁迫

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李女士很不高兴,一气之下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经调查审理,法院认为王先生的行为不违法。直到这时,李女士才想哭而不哭,后悔不急。

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3、 我们要脚踏实地,不作弊,无视法律,既要尊重法律,守法,又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如果李女士不是贪图微利,林小姐就没有机会了。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家里会充满温馨和幸福。

法律讲堂观后感(篇2)

今天听了《法律讲堂》感想很大,讲的是一位硕士生竟然成了死刑犯。叫人听了毛孔悚然,都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他毕业就被一个工作严谨的女老板给聘任了,但由于他能力不那么强,所以没得到上司的认可,时常挨批评,也得不到奖金。

由于老板很少看上他所以他很气愤,由于积怨越来越多,所以他杀了女上司,成了杀人犯。

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原因是他从小到大一直学习名列前茅,每天得到都是父母、老师、同学的称赞,从来没失败过,所以他没有抗挫能力,由于女上司太认真了。他工作上没有得到赏识反而连温饱都保证不了啦,妻儿都养不起了。

也许这就是高分低能吧,但在学校他的方案一直会得到认可的,而在公司一次没得到认可,这也是女上司丧命的原因。

所以我认为小孩也得从小培养他们的抗挫能力,因为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遇到过失败,如学习困难,爱情失败,工作受挫等等,我们都得有一个好的心态来面对。

法律讲堂观后感(篇3)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今天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应该有的礼物,可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希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可以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照片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一定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同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可以!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短信,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间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应该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欢。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照片。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照片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因为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轻松。因为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面对周围的一切!

所以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赖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法律讲堂观后感(篇4)

今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因为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现在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达到了,可以办理复婚手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可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非常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能力,私下里喜欢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篇5)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咱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咱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好处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咱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咱们知道了领悟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父亲十分有钱法律讲堂观后感作文法律讲堂观后感作文。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我是小涛父亲母亲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性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习并领悟自我保护,学习并领悟生存法律讲堂观后感作文作文。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咱们从小要学习并领悟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就应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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