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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程建设预案13篇

发表时间:2024-02-04

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的入党申请书,每一位入党人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新时代有理想有追求的年青人,积极从行动和思想上向中国共产党靠近。你在为写入党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应急工程建设预案13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1】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五、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2】

燃气工程建设应急预案

一、引言

燃气作为一种无色无味且极易燃的能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尤其是在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突发事件,如泄漏、事故等,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燃气工程建设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预案编制目的

1. 确保燃气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 快速、准确地应对突发事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3. 保障燃气工程建设现场人员的安全,并明确责任分工。

三、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1. 燃气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在燃气工程建设的初步规划阶段,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工作。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安装泄露检测装置、使用防爆设备等,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2. 突发事件应对与应急处置措施

制定燃气工程建设应急预案的关键内容是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在预案中应制定不同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等,以及对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措施。

3. 通讯与联络机制

制定燃气工程建设应急预案时,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通讯与联络机制。预案中应规定各级负责人联系方式,并明确各级应急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沟通、快速响应。

4. 燃气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措施

针对燃气工程建设现场,预案中应设定详尽的管理措施,包括燃气设备检查、物料储存管理、施工区域安全规定等,确保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5. 应急演练与评估

定期进行燃气工程建设的应急演练,评估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和经验,提升工作人员对应急措施的熟悉度和应变能力。

四、预案实施

1. 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在燃气工程建设开始前,通过各种渠道对预案进行宣传,并组织相关培训,使施工人员和管理层都能够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2. 应急指挥与组织

根据应急预案的内容,成立应急指挥部,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与组织应急工作,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 事故的快速处置与评估

在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和处置事故,减少损失。事后,组织开展事故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预案。

五、结语

燃气工程建设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对于燃气工程建设单位来说,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是一项艰巨而又必要的任务,也是对工作质量和责任担当的体现。只有通过不断的修订和演练,才能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3】

1、本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 为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 、安全科科长 、项目经理 参加的公司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施工项目根据承建项目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现场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

2、根据公司承包经营范围,我公司主要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根据以往施工安全意外伤害发生频率,主要意外伤害有: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物中毒、窒息。

3、为确保人员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以认为本的宗旨,当发生意外伤害时,建立畅通的应急联络渠道,公司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联系电话: 联系人:

4、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事故人员得到及时求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规定,公司承建项目在《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备案》时,必须参加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5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公司IS09001质量体系文件及《施工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编制特殊及关键过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开工前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职安全,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做好“三宝”的使用,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分析,及施工注意事项交待。

7、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备医用担架、急救药品、卫生绷带等,并就近联系卫生医疗点,职工发生中毒、意外伤害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

1、事故后,由班组长或施工员、项目经理的指挥下,根据伤情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拔打医疗急救电话(120)请求援,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情况下,对伤者实施有效的急救治疗。

2、现场人员根据受伤原因立即开展应急抢救。

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在发生事故后1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公司领导小组在接到电话100KM范围内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急救工作。

4、公司各部门,施工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人员必须为抢救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支持。

5、现场施工用车即为紧急情况下的抢救用车,必要时租用社会车辆,费用从项目部安全措施费用中列支。

1)、高空坠落、撞击、挤压可能在胸部内脏破裂出血,伤者表面无出血,但表面出现面色苍白、腹痛、意识不清、四肢发冷等征兆。应首先观察或询问是否出现上述特征,确认或怀疑存在上述特征时,严禁移动伤者,应平躺并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

2)、如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

1)、首先伤口看法的打击物体,同时查看被打击部位伤害情况。

2)、根据伤情确定救护方案,需要包扎的进行现场简易包扎,若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

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带电体与伤员分开。

2)、观察神智是否清醒,应使其在安全区就地平躺,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伤员若不清醒,应立即使在安全区域就地平躺,以确保呼吸道畅通。

1)、立即关闭施工机械。

2)、如造成短肢或骨折,应立即进行现场固定包扎,找回被切断肢体,以便送医院后救治工作。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心肺复苏抢救,并联系就近医院医治。

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说明属于何种食物中毒及中毒人数。

2)、保留中毒食物,以便医疗机构进行检化验。

1)、主要为井桩开挖时发生。

2)、加强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避免出现窒息情况。

3)、进入下水道、井桩前,先点燃报纸及其他可燃物,观察燃烧情况,如发现熄灭,应找出原因,采用机械通风或防化设施,后再进行施工。

4)、如有发生,立即将作业人员拉出地面并进行人工呼吸,如情况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公司安全科及分管经理。

1、工作目的:对潜在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立即作出相应,以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有害影响。

2、工作范围:使用与公司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潜在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

(1)、安全科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处理应急事件。

(2)、相关部门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配合实施。

(3)、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施工现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1)、项目在编制施工技术文件时,应确定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潜在隐患和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对显现或即将出现的影响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措施。

(2)、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人员,对生产和服务工程中的各主要环节进行排查,评审,符合条件后,发布开工令。

(3)、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安全环境及现场安全条件,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作出预防,确定救护措施。

(1)、为防止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后有条不紊的开展抢救、抢险工作,尽可能的防止或减少造成的危害。安全科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应急预案,经公司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公司各项目部通过培训、学习、交底、公示,演练等多种形式,各全体员工传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知识,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3)、各项目部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中的预防措施,确保人员、设备、设施等到位。

(1)、应急响应的启动:出现环境和安全紧急情况时,现场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项目部及公司安全科有关人员,并根据事故大小及管理级别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按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设施、设法控制事件发展,将可能造成的危害将到最低。

(3)、同时联系社会急救组织,拨打110、119、120电话报警。

7、应急响应的主要内容:

立即抢救伤亡人员,就地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情,并对周围财产、环境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

设安全警戒线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尽可能确保用电、用水、道路等畅通;

1、发生环境与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合项目部积极组织好伤亡人员的救治、慰问、抚恤及设备的维修等缮后工作。

2、为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公司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现场,分析事发原因;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以此为戒,并形成有关记录;制定实施有效防护措施。

3、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等有关记录,并按国家规定备案或上报。

4、安全科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组长:(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应急小组各项工作,在施工现场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伤员救援工作及现场其他突发情况。

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急救工作;

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公司安全科及分管经理;应立即按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设施、设法控制事件发展,将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1、事故后,项目经理的指挥下,根据伤情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请求援,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情况下,对伤者实施有效的急救医疗。

2、现场人员根据手伤害原因立即开展应急抢救。

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小组在接到电话在100KM范围内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急救工作。

1)、高空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腔内脏破裂出血,伤者表面无出血,但表面出现面色苍白、腹痛、意识不清、四肢发冷等征兆。应首先观察或询问是否出现上述特征,确认或怀疑存在上述特征时,严禁移动伤者,应平躺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2)、如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着,应先止血再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附近医院进行医治。

1)、首先清除伤口看法的打击物体,同时查看被打击部位伤害情况。

2)、根据伤情确定救护方案,需要包扎的进行现场简易包扎,若有骨折的,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附近医院进行医治。

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带电体与伤员分开。

2)、观察神智是否清醒,应使其在安全区域就地平躺,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伤员若不清醒,应立即使在安全区域就地平躺,以确保呼吸道畅通。

1)、立即关闭施工机械。

2)、如造成短肢或骨折,应立即进行现场固定包扎,找回被切断肢体,以便运送医院后救治工作。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心肺复苏抢救,亲联系就近医院进行医治。

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说明属于何种食物中毒及中毒人数。

2)、保留中毒食物,以便医疗机构进行检化验。

1)、主要为井桩开挖时发生。

2)、加强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避免出现窒息情况。

3)、进入下水道、井桩前,先点燃报纸及其他可燃物,观察燃烧情况,如发现熄灭,应找出原因,采用机械通风或防化设施,后再进行施工。

4)、如有发生,立即将作业人员拉出地面并进行人工呼吸,如情况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5】

1.成立xx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

2.各施工单位要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和制定防洪预案。发生险情后,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成员要率先赶赴抢险现场,迅速调集各抗洪抢险突击队及其它抢险人员,进入险情地段实施抗洪抢险。各抢险突击队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确保基建设备、人员安全。

3.进入汛期前,各施工单位负责对防洪设施的全面检查,负责防洪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安全监督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防汛检查情况汇总,监督清理障碍,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4.各施工单位要经常检查、试转排水设备,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启动。

5.进入汛期后,各施工单位要把防洪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巡逻人员要24小时掌握防洪险情,发现问题后要立即向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6.各施工单位应组织职工学习本预案,明确组织分工及各项要求。在进入汛期前组织一次抗洪演习。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6】

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是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使命。我司在XX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复工后,一定要清晰的认识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保证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XX有限公司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风险。

(二)编制依据

1.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

2.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应急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4.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三)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控制人流,积极防控。全面排查原务工及新入场人员,在人员排查中特别注意疫区人员的检查及健康监测,建立健康档案,如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指定医疗医院。临时进场人员必须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入场后限时退场,严禁在工地留宿。

(四)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XX建设项目

2.适用对象:XX项目中发生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应急救援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7.监理单位:

8.质量安全监督单位: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项目用工人数约XX人。

三、风险与分级

(一)风险分析

1.新冠肺炎定义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一般症状

(1)一般症状: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

(2)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愈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3.与流感症状的区别

流感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症休克等。

4.传播途径

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确定新型冠状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目前已经确定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孔、揉眼睛等)。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及空气传播。

5.潜伏期

新冠肺炎疫情的潜伏期认为是14天左右。

(二)事件分级

1.I级-特别重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公司/项目部范围内爆发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项目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的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II级-重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公司、项目部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或者项目部范围内出现1例确诊患者,项目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III级-较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Ⅳ级-一般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四、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XX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XX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7】

值班电话:

(2)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1、防机械伤害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正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上任工程师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

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山水、电工长协助立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8】

5.1 片区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

5.1.1 根据防汛责任的划分分别由沈金春、张金春、薛建兵、董鸿俊、池俊明、李峰、王苏江、孙开权、仇洪、谭红春、张圣国等人组织11支队伍进行防汛排涝施工(详见附表)。

5.1.2 片区防汛抢险队伍的办公地点设在处二楼会议室。

5.1.3 片区防汛抢险队伍的职责:

5.1.3.1 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防汛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以防延误时机。

5.1.3.2 执行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5.1.3.3 负责所辖的道路、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雨水口、进出水口等设施的防汛安全,组织应急抽排水。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5.2 成立三支防汛抢险突击队,紧急情况下突击队员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5.2.1 抢险突击队一队由薛荣祥负责,陈盐生协助工作。

5.2.1.1 抢险突击队一队职责:

5.2.1.1.1 处理和解决好需要如挖掘机、装载机等特殊工程机械的抢险任务。

5.2.1.1.2 组织解决对倒返水的板涵、排水井的打坝、围堰等工作。

5.2.2 抢险突击队二队由顾元成负责,郭靖协助工作;队员由王义国、王苏江组织的排涝队伍及下水道班人员组成。

5.2.2.1 抢险突击队二队职责:

5.2.2.1.1 对需要用高压冲洗车冲洗的排水管道进行突击施工,保证管道畅通。

5.2.2.1.2 对地下隧道、停车场、商场等及地势低洼处被雨水淹没时,及时安排防汛排涝抢险车排放积水。

5.2.3 抢险突击队三队由辛立海负责,穆爱芳、周进协助工作;队员由道路班组成。

5.2.3.1 抢险突击队三队的职责:

5.2.3.1.1 在所辖道路受淹时,要及时、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排涝,保证路面畅通。

5.2.3.1.2 在桥梁出现损坏时,及时组织抢修或封闭交通。

5.2.3.1.3 完成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9】

希望工程是由团中央发起的旨在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和帮助农村贫困地区改善基础办学条件的一项青少年公益事业。为响应市、县团委、市、县少工委的号召,秉着“服务他人 完善自我”的原则,特在我校开展此次“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在三月学雷锋活动的浪潮下,全体同学通过“微捐助”的方式汇集资金,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体学生中倡导“微公益”的理念,进而在学校营造“全民公益”、“人人公益”的文化氛围。

1、响应省级、市级以及县团委关于希望工程“一元捐”的号召,动员全体同学行动起来。

2、提高我校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给同学们提供一个传递爱心的平台。

4、让学习雷锋的浪潮一直持续下去,帮助在校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1、宣传动员:各班利用3月3日的班会课对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款标准为一元钱一人,多捐不限。)由各班团支部书记收好募捐款,择日利用大课间时间举行集中募捐仪式。

3、资金汇缴:集中劝募结束后,团委书记及时将捐款汇至县团委。

全体学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到“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并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切切实实用自己的行动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广泛参与,使此次活动能圆满完成。

活动中表现较好的班级在班级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10】

4.1 降水预报

根据市气象局降水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及时与市防汛应急指挥中心联系,及时了解上级意图。

4.2 汛情预警

市防汛应急指挥部中心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4.2.1 预警级别

蓝色汛情预警(IV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橙色汛情预警(I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

红色汛情预警(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

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毫米以上。

4.3 预警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

各防汛片区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III级):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II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片区的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片区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4.4 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根据汛情预警发布指标及实际情况,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11】

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一、


在建设工程中,消防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为了确保工地和工程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和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和应急响应程序,以确保工地和工程的安全运行。


二、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


1. 消防设施和设备管理:


- 对于建筑物、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对于建筑物和设备的年度消防安全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 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防火卷帘门等。


2. 消防组织管理:


- 成立建筑工地消防组织,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安全信息和教育培训;


- 制定职工消防应急疏散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 风险防范和消防宣传:


-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的认识和技能;


- 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置应急疏散标志牌,提供有关消防逃生的指示。


三、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程序


1. 火灾报警阶段:


-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通过工地内的报警系统报警,并同步呼叫消防部门;


- 工地消防组织迅速响应,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确保人员疏散安全的同时阻止火势蔓延。


2. 应急响应阶段:


- 工地消防组织依照预案组织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地点;


- 确保拨打消防服务热线,报告火灾情况和协调接受消防部门的指挥;


- 联系工地的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以便协助消防救援工作。


3. 消防救援阶段:


- 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灭火车辆和救援人员,前往现场扑灭火势和拯救被困人员;


- 同步通知医疗救护人员,以便在火灾事故中及时处理伤员。


四、结语


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是建筑工地和工程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的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能够确保工地和工程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时的积极回应和有效处置。预案的有效实施需要严格的管理和培训,以提高每个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并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12】

6.1 排水监测科防汛期间的主要职责:

6.1.1 排水监测科要在汛期前对全市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疏通。

6.1.2 对一些下水道配套不合理、污水管网布设不完善的进行重新布设。

6.1.3 下水道与已铺设的管网连接不够、部分雨污合流造成区域积水的路段进行仔细排查、处理。

6.1.4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6.1.5 执行防汛指挥部布置的其它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6.1.6 对现有车辆及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处于待命状态。

6.1.7 抢险队及防汛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6.1.7 值班时要安排固定人员留守监控室,随时报告监控视频中出现的积水、桥梁险情。

6.2 财供科防汛期间的主要职责:

6.2.1 财供科作为后勤保障部门要落实好抗洪抢险物资,做好防汛设备的购置和储备。

6.2.2 对已有的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能完好使用。(详见附表)

6.2.3 对抗洪抢险所需砂、石、木材、尼龙编织带等防汛物资按有关标准进行储备、管理。

6.2.4 对防汛设备和物资明确专人进行管理。

6.2.5 对防汛抢险过程中,急需的物资在第一时间组织采购。

6.2.6 配合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抢险和仓库安全工作。

6.2.7 做好防汛抢险专项资金筹备、使用的计划预案。

6.3 路政管理科防汛期间的主要职责:

6.3.1 加强对所辖道路市政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影响防汛工作的问题。

6.3.2 对路面缺失雨水井盖的及时上报,及时维修,防患于未然。

6.3.3 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6.3.4 执行防汛指挥部布置的其它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6.3.5 抢险队及防汛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6.4 维修科防汛期间的主要职责:

6.4.1 维修科要在汛期前落实好现有道路(桥梁)巡查人员防汛期间的巡查方案及制度,查明易淹、易损路段的路况,及时上报并维修方案。

6.4.2 落实好防汛期间道路抢修人员的组织与安排,以应对汛期受淹路段道路、桥梁损坏的抢修任务,确保道路、桥梁畅通。

6.4.3 车辆管理部门要安排落实好防汛抢险专用车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处于待命状态。

6.4.4 每个责任片区配备一专用车辆,确保防汛物资的运输工作。(详见附表)

6.4.5 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6.4.6 执行防汛指挥部布置的其它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6.4.7 抢险队及防汛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6.5 工程管理科防汛期间的主要职责:

6.5.1 工程管理科必须在汛期前做好在建工程、待建工程的工期预测及计划安排,做好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安全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在汛期的施工质量与安全。

6.5.2 配合防汛指挥部做好本部门汛期值班与抢险人员的组织计划与制度的制定工作。

6.5.3 安排部分施工单位作为防汛抢险预备队,执行防汛指挥部布置的应急任务。

6.5.4 对现有车辆及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处于待命状态。

6.5.5 抢险队及防汛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6.6 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保正通信24小时畅通。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13】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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