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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专利申请书(精选6篇)

发表时间:2023-08-31

新型专利申请书。

在社会文化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当下,有时候撰写申请书是硬性要求。写申请书时切忌长篇大论,不知所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新型专利申请书”将会让您深入思考,让这个好消息得到更多的关注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新型专利申请书 篇1

新型实用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结构、形状或其组合所进行的创造性设计的产权保护,具有新颖、实用和有工业应用价值的特点。申请新型实用型专利对于发明人、企业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能够帮助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技术转化。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新型实用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开始申请新型实用型专利之前,我们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首先,需要对所要申请的发明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确保其确实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其次,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技术文献和专利信息,以便对比和区分自己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和优势。最后,需要编写具体的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二、申请提交

一旦准备工作完成,我们就可以正式提交新型实用型专利申请。申请的提交分为两个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在初步审查阶段,我们需要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发给我们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并予以公告。

三、实质审查

在初步审查阶段通过后,我们需要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技术性的审查和评估,包括对发明的创新性、新颖性、实用性和工业应用价值的评估等。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可能会向我们提出异议、交流或要求修改申请材料。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和信息进行补充和回复,以便通过实质审查。

四、权利保护

通过实质审查并最终获得专利权之后,我们就可以享受到专利的权利保护了。一般情况下,新型实用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在保护期内,我们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的制造、使用、销售或引进自己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同时,我们还可以选择对他人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宜

除了上述的主要流程外,还有一些其他事宜需要注意。例如,在申请过程中,我们可以进行保密审查,以保护自己的技术不被泄露。此外,我们还可以申请优先权,即在提交国内申请之前,在其他成员国申请同一项发明专利。这样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有助于拓展市场和保护权益。

总结起来,新型实用型专利的申请流程包括准备工作、申请提交、实质审查和权利保护等环节。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合理运用专利来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新型专利申请书 篇2

一、申请程序:1、提出专利申请,签定委托书,提供详细的发明人(设计人)或申请人姓名(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的应写出法人单位的全称)、邮编、地址、传真和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检索所要申报的专利内容(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检索)。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1. 发明创造名称: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不得超过25字),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及商业宣传用语,也不得使用代号或含糊不清的词汇,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语或国家标准规定术语或常用的规范术语。

2. 现有技术(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应写明与本发明技术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说明其优点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之处,例如某国号专利,或某出版物名称等。发明创造为产品的,如对于现有技术的结构用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时,可附图说明。

3. 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创造,应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构件名称、各构件之间的联接关系、动作原理和工作程序,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对于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应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硬件说明其构造特征。

4.附图说明: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附图的图面上一般不得写有汉字,零件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在说明书中说明每个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同一零件的标号在各幅附图中均应一致,不得使用同一标号来代表不同的零件。制图有困难时,可委托代理机构绘制。

5.实施例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化设计,这一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实施例中应包括上述第三部分技术方案的全部内容,并作具体的描述,每一幅附图均应说明,每一个有标号的零件在实施例中至少提到一次。必要时可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和使用方法。如有多个实施例,则每个实施例均应具体说明。三.时间:

1.新型专利从申请日起,约810个月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

2.按规定缴纳证书费后,约一个半月,发《专利证书》。

新型专利申请书 篇3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标题:应明确说明发明名称和申请号。

2. 摘要:应简要概括发明的目的、方法、结构和效果,以便读者了解发明。摘要应包括发明背景、发明目的、发明内容、发明效果和发明展望等内容。

3. 发明名称:应明确说明发明名称和申请号。

4. 申请人信息:应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5. 发明内容:应详细描述发明的内容,包括发明的目的、方法、结构和效果等。

6. 背景技术:应简要描述发明发明发明发明背景技术,包括现有技术、发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等。

7. 实施方式:应详细描述发明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以便实现发明。

8. 效果和优点:应具体说明发明的效果和优点,包括发明的优点和缺点等。

9. 限制和展望:应说明发明的限制和展望,包括发明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的方向等。

10. 申请号:应明确说明申请号和申请日期等信息。

以上是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申请书的一般组成,具体的申请书格式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专利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撰写申请书时参考相关专利局的要求和标准。

新型专利申请书 篇4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是专利申请人正式向专利机关提交的请求授予专利权的一种法律文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填写、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应注意:

第一,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授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申请人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的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四,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第五,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第六,本表第①、②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第七,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⑤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⑤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⑤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第八,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④、⑤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在第⑩、?11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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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新型专利申请书 篇5

 

③实用新型名  称

 

① (实用新型)

 

④设计人

姓  名或名称

 

 

地址

 

⑤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                        电话

 

地址                              邮 政 编 码 □□□□□□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代表姓名

 

⑥专利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代理机构代码  □□□□□                    邮 政 编 码 □□□□□□

 

代表人姓名                     登  记  号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⑧申请文件清单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⑨ 附加文件清单□代理人委托书□不丧失新颖性的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声明 □□优先权证明材料 □ 

 

⑩上述以外的设计人

?11?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12?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年  月  日

 

 

 

 

 

 

说 明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是专利申请人正式向专利机关提交的请求授予专利权的一种法律文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填写、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应注意:

第一,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授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申请人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的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四,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第五,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第六,本表第①、②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第七,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⑤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⑤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⑤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第八,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④、⑤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在第⑩、?11栏中。

新型专利申请书 篇6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一份。

二、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详细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当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其中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应当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五、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③、④、⑤、⑥、22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⑦栏实用新型名称应当简短、准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⑧栏发明人应当是个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发明人姓名之间应当用分号隔开。发明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请求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⑨栏应当填写第一发明人国籍,第一发明人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应当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5. 本表第⑩栏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请求费用减缴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6. 本表第11栏,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并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且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

7. 本表第12栏,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当在此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8. 本表第13栏,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9. 本表第14栏,申请是分案申请的,应当填写此栏。申请是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10.本表第15栏,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应当填写此栏。

11.本表第16栏,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应当填写此栏,并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本表第17栏,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当填写此栏。

13.本表第18栏,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填写此栏。未作声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注:申请人应当在同日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4.本表第19、20栏,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

15.本表第21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16.本表第⑧、⑩、15栏,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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