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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止审理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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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1

申请人(被告人):谢某,汉族,1965年02月02日出生,西安市艺术学校职工,住西安市碑林区,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中止审理(2012)年碑民三初字第号刘某某诉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事实和理由:

刘某某诉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由贵院受理,目前处于审理之中。刘某某以其支付了谢某租房押金10000元、租金27000元为由,诉求谢某返还押金和多付房屋租金,本案争议焦点是谢某是否收取过刘某某的押金和租金。对于该争议,也是贵院受理的谢某诉刘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争议焦点,贵院经审理做出了(2012)碑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认定刘某某支付了谢某押金和租金。谢某不服该判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被该院受理,该案现处于审理之中。由于本案必须以该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否则可能出现两个法院对同一案件事实做出不同认定的后果。为了司法的统一性,申请人谢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郑重申请中止对(2012)年碑民三初字第号刘某某诉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审理。

此致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2

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张明灯,男,1963年6月18日出生,安徽金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住合肥市瑶海区土山路96号8栋1号,联系电话15805519830.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原告叶秀云诉申请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并未殴打原告,现不服包公(淝)决字[20__]第06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该案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本案的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审理该民事案件,望贵法院批准。

此致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7月1日 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件说明》一份

##结束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3

工伤赔偿_____申请书-_____申请书

[工伤赔偿_____申请书______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XX。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_________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_________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_________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_________所长驾驶晋?HW6699轿车带领_________、徐XX去新寨乡新XX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XX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_________死亡;_________、徐XX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X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_________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4、脑外伤综合症。?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_________年12月8日作出(_________)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12月25日

[工伤赔偿_____申请书______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山东省XXXX局

地址:济南市X号

负责人:王HB

职务:局长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中止审理HT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山东省XXXX局税务行政决定一案。

事实与理由

HT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山东省XXXX局税务行政决定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在案,案号为:(20xx)市行初字第144号。在贵院受理本案前,对HT房地产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申请人已依法于20xx年11月14日向山东省公安厅移送《涉税案件移送书》(鲁XX移[20xx]1号)。山东省公安厅经审查认为HT房地产有限公司于1999年度至20xx年度采取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不列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涉嫌偷税犯罪,现已立案侦查。申请人认为HT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偷税犯罪一案的审理结果,对本案事实的查清及税务行政决定的认定具有决定作用,本案须以山东省公安厅已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

为彻底查清本案事实,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合法公正的审理本案,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请依法裁定。

此致

济南市SZQ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省XXXX局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5

中止审理申请书

近年来,随着人民司法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院的审判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针对繁琐的案件审理程序,法院也适时推出了各种方便当事人的措施,其中之一便是“中止审理申请书”。

什么是中止审理申请书呢?从字面意思看,中止即是暂停、停止的意思,审理则是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裁决的意思。因此,中止审理申请书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一个申请,请求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暂停案件的审理程序。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中止审理申请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

1. 涉及公证、鉴定等必须事项未完成;

2. 执行程序中申请变更执行标的人或进行拍卖、变卖、变价等程序时;

3. 诉讼中当事人死亡或变更法定代表人;

4. 税务、海关、文化、环保等主管部门要求人民法院中止审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审理申请必须是有事实依据的,不能无端提出或者滥用中止审理的权利。

提出中止审理申请,究竟有哪些好处呢?首先,中止审理可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涉及必须事项的公证、鉴定等程序未完成情况下,如果强行进行审理,很有可能会造成当事人的利益受损。中止审理申请,则可以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其次,中止审理有利于维护案件的公正。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可能会对法院制造干扰,干扰法院审判公正。此时,法院有权中止审理,以维护案件的公正性。

对于法院来说,如何审理中止审理申请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当事人提交中止审理申请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并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决定通知当事人。

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当事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当充分认真地考虑自己提出申请的合理性,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如果申请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当事人在涉及必须事项的公证、鉴定等程序完成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继续审理;

3. 中止审理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期限到了仍然不能恢复审理,则法院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

总之,中止审理申请在维护当事人利益、保护案件公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当事人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提出相应申请。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注意申请的合理性和时效性,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6

申请人:郑---、女、---年---月---日生、汉族、--------号电话:------

被申请人:解---、男、---岁、住----

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驻:------

申请请求

依法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因申请人已经申请了司法鉴定,其赔偿数额需鉴定以后确定,因此,特申请对该案中止审理,请准予。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孙绪生,男,195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建平县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电话:******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平县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为彻底查清本案的事实,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合法公正地审理本案,申请人已经通过建平县信访局向建平县土地局提出检举控告,请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查明向申请人承包地内堆放尾矿砂和毛石的行为人,受益人,依法确定责任人。现土地行政部门已经立案受理,正在调查、处理中。

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该中止对富山街道涝泥塘子东组诉孙绪生关于林地承包权的诉讼。

综上,申请人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请依法裁定。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8

申请事项:

申请人xxx市甲公司与西安市乙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市乙公司诉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所涉5月14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由于在合同签订主体、拆迁房产权属、被拆迁人资质等方面存在争议。西安市丙公司已向贵院另案起诉,请求确认195月14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无效,而贵院已立案受理。

由于本案xxx市乙公司与xxx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必须以另案某某诉某某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请依法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X族,农民,住XX县XX街道XX,电话:XXXXXXXXXXXX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县XX街道XX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为彻底查清本案的事实,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合法公正地审理本案,申请人已经通过XX县信访局向XX县土地局提出检举控告,请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查明向申请人承包地内堆放尾矿砂和毛石的行为人,受益人,依法确定责任人。现土地行政部门已经立案受理,正在调查、处理中。

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该中止对XX街道XX组诉XX关于林地承包权的诉讼。

综上,申请人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请依法裁定。

中止审理申请书 篇10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终止的,其权利义务应当由承受其实体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清算组等承担,在尚未确定承受人的情况下,中止诉讼。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可抗拒的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一方当事人因此而不能如期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中止诉讼。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本案与其他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有牵连,这些案件的'处理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如果这些案件尚未审结时,就难以对本案作出正确的处理,只能中止诉讼。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由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复杂情况灵活掌握。人民法院认为诉讼应当中止的,则裁定中止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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