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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集锦

发表时间:2023-11-08

提前一个月辞职信。

本文主要介绍了一下“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由于社会本身的飞速发展,相信很多朋友明白辞职变成了一件很普遍的事情。这时我们需要快速写好一份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书是我们在该单位最终的一项工作。希望以下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 篇1

1、离职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如果是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则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正式员工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是没有经济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就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尊敬的公司领导:

时光倒回20__年,我在入职申请书中写下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一家职业足球俱乐部!今天我仍可以自豪的说:“我从未放弃追逐最初的梦想”。

十年邮政路,磨平了许多长在我身上突兀的菱角,无数次浇灭又唤起内心抗争的熊熊烈火。邮政十年,从青涩的毕业男孩成长为有担当的男人,内心充满感激。感谢这一路走来的关心和爱护我的师傅、同事和领导。

尽管如此,数年前就已尝试离开,只是那时孩子即将出生便打消了这样的念头。一转眼孩子就3岁了,现在有人问孩子:“你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呀?”孩子会回答到:“爸爸在邮政局,妈妈在中医院”。大人们都会投来赞许和认可的目光。也请允许我的孩子在接下不长的时间里可以回复同样的答案。但是在为孩子填写小学入学简历的时候,我希望告诉他要写的是:爸爸是职业经理人,妈妈是自由职业者。当孩子升入中学时可以对老师同学说:“爸爸是开公司的,妈妈在家带妹妹”。当他进入大学的时候写下的是:父亲是企业家,母亲是他的支持者和领导。

这就是我想要的,也是我的梦想。而邮政却无法给予,所以选择离开。在孩子3岁生日的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离职申请,希望对自己也是一次重生。创业之路必将是异常艰苦的,跳出了邮政大院的这片天、离开邮政大伞的我只能奋力奔跑,直到撑起一棵可以庇护家庭的大树。

这是我的第一份离职申请,也希望是最后一份离职申请,从一而终!感谢所有帮助和支持过我的领导,同事和朋友们。感谢中山,我的第二故乡!在这座信奉“天下为公”的城市里,后来居上。

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 篇2

公司可否要求员工在离职期满30日内提前离职?

【案例】 ??2007年6月20日,员工肖杨于2007年6月2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根据劳动法提前在辞职报告中写明,他将于下月20日辞职。不过,6月30日,公司人事部通知肖扬,他将在次日办理离职手续。 [问题]

1.公司可以要求小杨提前辞职吗?

2.公司提前离职肖阳是否违反其合法性

【案例】 ??2007年6月20日,员工肖阳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提前1个月提交给公司,辞职报告称下个月20号辞职。不过,6月30日,公司人事部通知肖扬,他将在次日办理离职手续。

[问题]

1.公司可以要求小杨提前辞职吗?

2.公司是否让肖扬提前辞职,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点评]公司不能要求员工提前离职;否则,公司将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原因如下:

第一,企业的权利是要求员工提前30天通知。如果放弃这个权利,就意味着放弃了要求员工提前通知的权利,也就是说员工不能提前通知,员工想走就马上走。 企业有权在员工提前30天通知后30日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另一项权利,法律并未赋予企业。

第二,劳动者与企业依法建立的劳动关系称为劳动法律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工人传统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劳动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劳动法强调的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对。这符合立法保护弱势群体的精神。

第三,《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因对本条的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本条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应为:对劳动者而言,是一种义务,即劳动者要辞职,必须在辞职前30天通知企业;对企业而言,是一种权利,即有权要求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履行通知义务,使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员工辞职,避免因员工辞职而遭受损失。义务,在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后,公司是否有权在30天内随时要求员工离职,本条不作规定。有一种观点认为,后者的权利隐含在前者之中,我认为这是站不住脚的。

第四,对于后一种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我认为有两种解释。

1.根据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在实际实施中应倾向于照顾弱势劳动者的利益。 这里是给工人选择辞职时间的权利。

2。员工提前30天通知后,30天内员工与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上仍然存在,30天后员工离开公司,劳动法律关系才会终止。 在此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离职时,提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是公司,而非员工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承担违法责任,并对肖扬进行赔偿。

第五,如果将后一种权利,即选择员工离职时间的权利,赋予企业,一方面保护了企业利益,但另一方面另一方面,损害了员工的权益。不符合立法精神,不利于企业权利的行使; 工人准备离职时可能会寻求更多的辞职,这让工人陷入两难境地,对公司业务的损害更大。益处。

第六,《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列出的条件不适用于本案的情况。更重要的是,文章还要求,企业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给劳动者足够的准备时间,为辞职和重新找工作做准备。但是,如果企业要求员工提前辞职,则不符合立法精神。

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 篇3

因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尊敬的领导: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感谢同事们给予的支持、帮助和关怀!

为__发展尽些微力,而现因加快落实职业规划又提出辞职,我内心除对各位领导的感激之情外,更多的是对公司、领导浓深的愧疚、不舍之情!

__年12月我入职时已决心用自己所学长期为远大服务,安心做好工作以实现与__的飞跃式发展。在近三年的工作中,我有幸得到了各位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在公司经营、法律业务中学到了很多实践经验,法律实务应用、分析调查、沟通协调、商务谈判能力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相应提升。公司内部同事间相处融洽、大家犹如兄弟姐妹,这让我感受到了__大家庭的温暖,同事们的敬业精神给了我长久的奋斗力量。在此,我再次真诚感谢各位领导给我提供的这个良好平台,让我的综合素质有了质的改变,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将是我今后职业道路上的一笔宝贵财富。

由于受家庭背景、物质经济等条件影响,考虑到职业升级,结合自身实际特点,经慎重考虑,我决定先通过全面实践基础法律的工作来进一步提高法律实践业务水平,日后以一技之长更好地回馈、回馈全社会。为此,我特提出离职。

我深知我的作法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更愧对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在此深表歉意!我真诚希望通过我的职业转型能持续地为__大家庭做些事情,以实际行动来报答__对我的培育之恩!

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因用人单位违反合同或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 篇4

交了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可以走吗

交了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可以走吗?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无因合同解除权,即:不考察离职原因;劳动者享有通知解除权,即: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到期即可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如涉及到仲裁或诉讼,则会考察劳动者是否有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的证据,结合你的情况,建议采用快递方式提交辞职申请,以便固定证据。

【相关阅读】

写辞职报告要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要抓住关键点。在辞职报告的开头要直接表明你辞职的意图,并说明你辞职的原因是已经接受其他单位的聘用书或其他原因;还要说明合同最终终止是哪一天。一般来说应该在合同终止前2个星期提出辞职;在辞职报告中最好表明你接受的其他单位的聘用职位更适合自己的事业发展目标;你还应当在信中向你的领导表示感谢,感谢他能提供给你为单位服务的机会。

辞职报告写作方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常识

辞去原职位和工作,是劳动者的权力,可以撰写辞职书。但应注意,从法律相关规定来看,辞职行为实为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劳动补偿方面将会有所不利。因此,我们建议,如无必要,不必主动提出辞职。

格式内容

1.标题。可以写成:辞职信、辞职书、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等。在申请书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的名称。一般辞职申请书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申请书”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谓。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申请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正文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提出申请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其次申述提出申请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

5.落款。辞职申请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 篇5

日前,接触一单案件,其中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备受争议。

某外籍员工,在国贸附近一家著名的物业公司工作,月薪二万五千元。其与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皆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关系。在此约定的基础上,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该员工,对其进行了辞退。在此情况下,员工申诉到了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解除无效,恢复劳动关系。那么,这样一个条款是否有效就成为了本案争议的焦点。

在办案的过程中,我提出观点,认为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限制了三种情形: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原则上来说,除此三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是不能预告解除的。劳动法属于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合同的这一约定扩大的预告解除的前提条件,将一个受到限制的预告解除变成了一个不受任何限制的解除,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是一个无效的条款,所以解除无效。

对方律师提出观点,认为合同的解除权利可以是法定的权利,也可以是约定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可以约定解除的。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双方签字认可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所以是有效的,进而解除也是有效的。

我进一步补充观点,认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并非都是有效的,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试以一例说明之,若双方约定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退,难道也是有效的?同时,如果这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任何一家公司皆可以通过这种约定达到可以任何解除的目的。在此情况之下,劳动法关于预告辞退的规定还有何意义?

[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提前一个月的辞职信怎么写 篇6

---

蔡某遂以工时太长、公司未缴社保等为由,于5月30日通过特快专递向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公司于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及时支付5月份工资。

6月1日蔡某离开公司,后公司拒绝支付蔡某5月份工资。

蔡某于7月份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己方已履行书面通知义务,解除合同程序合法,请求支付5月份工资、解除合同补偿金、补缴社保费等;并主张公司拖欠5月份工资,需支付25%补偿金。

某公司辩称: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5月31日,申请人和其他几位老乡未提前通知即离开公司,给公司造成8万余元的订单损失,应当由几位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月份工资不足赔偿公司损失。且申请人在职只有3个月时间,公司补缴了5个月的社保费,另外两个月社保费应当由

2 ---

因为申请人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且被申请人已在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前为申请人缴纳了社会保险,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蔡某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蔡某手机短信中显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快递到达通知,可以认定某公司已于2010年5月30日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

某公司虽补缴了社保,但不能改变其违法的事实;

蔡某主张支付工资及拖欠工资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蔡某主张解除合同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

1.支付蔡某2010年5月份工资1,元及25%补偿金292元,扣除个人承担社保费871元,尚应支付592元;

4 --- 同期限是3年。合同中约定,张女士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果张女士提出辞职,需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在试用期满3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满后张女士若提出辞职,须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当日起继续工作满30天,才可离职,如果张女士违反上述公司规定,须向公司缴纳一个月的薪酬,代替提前通知期。2011年11月10日,张女士因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向食品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书,并希望能在年底之前与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因为新的工作单位要求她2011年12月1日必须到岗。

食品公司人事部门则告诉张女士:“离职手续最早也只能在2011年12月11日办理,因为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你若在2011年12月11日前执意离职,单位就要按规定扣除你一个月的工资,你自己考虑。”

张女士递交辞职申请后,一直在食品公司工作至2011年11月30日。2011

6 --- 的含义,既然她签了字,就意味着她同意这项约定,签字是张女士自愿的,因此她应该遵守这条约定,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明文规定,职工要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该公司的说法,调解员表示,根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行使赔偿请求权。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对辞职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食品公司返还了张女士2011年11月的工资3200元,双方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专家点评

协议约定违法 也是一纸空文

针对此案,北京中淇律师事务所张

8 --- 理工作交接,就突然离开企业,失去了联系,企业面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应如何应对。有朋友看过后说对于操作方法已经明白了,但是,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通常企业会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然后,就不再理会。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错误的,今天,法务小编就来介绍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首先,就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从法律角度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不辞而别,是指拟离职员工未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辞职的,应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不辞而别的行为恰恰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10 --- 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

12 --- 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

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

14 --- 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并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擅自离职的,根据应通知日期折算单位损失,此作为单位寻人顶岗的费用,双方协议约定在末月工资中扣除。此种做法并不与现行规定相悖,也符合企业操作实际。

16 --- 工作造成很多麻烦。事实上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改变上述工资发放日期,采用当月工作,次月发放的方式,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规定,对于辞职员工当月剩余工资采用现金结算和个人签字领取的方式。这样用人单位对不辞而别的员工也有了一定的经济约束。

5、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

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制度中规定,员工离厂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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