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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书系列

发表时间:2023-07-20

廉租房申请书。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需要使用申请书的场合与日俱增。申请书一般使用在有具体事务他人批准的条件下。以下是申请书范文网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廉租房申请书”相关资料敬请参考,建议你将这个网站分享给你的朋友让更多人受益!

廉租房申请书【篇1】

一、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条件如下。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广州廉租房申请流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

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保障方式进入轮候。

廉租房申请书【篇2】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你提供外地人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详细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外地人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申请书【篇3】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外地户口怎么申请深圳廉租房的详细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外地户口怎么申请深圳廉租房

外地户口不可以申请廉租房,需要本地户口才可以申请。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深圳市特困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优先分配给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其中,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孤寡老人,通过发放货币配租,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决。

注:货币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房申请书【篇4】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下是小编为你提供北京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流程的详细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流程

1,公告和意向登记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房源情况提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各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工期、租金标准、租赁管理、供应对象范围、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有关家庭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2,资格复核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结果,组织对有关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在各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3,公开摇号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公告有关规定,对入围家庭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号。

4,选房签约

选房工作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家庭依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确认后,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有关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中需腾退原住房的家庭应先办理完原住房腾退手续。

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廉租房申请书【篇5】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外地人如何申请北京廉租房的详细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外地人怎样申请廉租房?

1、外地人申请廉租房户口限制。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且在本市居住五年。拥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单身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且年收入低于15000元的单身家庭。

2、面积限制。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员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无房。申请廉租房的人员必需在本市无房的,而且近也没有打算买房的。其它一些规定。申请人必需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国家廉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相符合;

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中至少有一人为当地的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3、其他各地申请廉租房的当地标准。根据各地情况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办理程序: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