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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集锦

发表时间:2023-05-11

工伤认定申请书。

随着社会和文化的兴起下,很多时候申请书都是可以帮到你的。你知道申请书应该怎样写才能写得好吗?欢迎来到本篇文章编辑为您提供的是“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1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北京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后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受理

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属于本管辖的要通知申请人;如果材料不齐全,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资料;

3、工伤认定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如果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如果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工伤认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4、职工居民身份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的企业信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间非营利组织登记证书/机关法人任免通知书或相关行政机关批复等资料;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7、单位事故报告、证人证明材料、证人身份证及证人劳动关系材料;

8、《社会保险登记证》、《关于代缴农民工工伤保险协议》、以及含有建设项目名称、总造价、工期等内容的分包合同(建筑单位);

9、《职工委托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10、职工与其近亲属的关系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明(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11、视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2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企业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提供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项其中一项;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资料:上下班考勤记录卡(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遭受暴力人身伤害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等。

一、申请人带齐上述资料向深圳社保局提出申请;

二、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或条件不符的,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对资料进行审核,有需要的将进行调查取证;

四、做出工伤认定。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3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4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有哪些情况对于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呢?过了诉讼时效?材料不完整?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对工伤不予受理的情况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呢?现在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况如下: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者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劳动者已经退休了,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不予受理的。

5.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这一类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使用非法雇佣的童工等严重问题。

6.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调整,不能申请。

7.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明确的。sq158.cOm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工伤申请怎么写?关于这些问题的咨询请联系律师365,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具体问题,为您做最专业,最全面的法律分析,帮助您解决疑问,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5

工伤认定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条件、申请人、认定机构等,才能有效地申请工伤认定,并近而有效地维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法专家、深圳陈伟律师解答如下: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8.如何申报工伤认定?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6

申请人:**,男,汉族,生于x**年八月**日,住**县**合镇***村*.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153******33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年二月**日将****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有限公司于二**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到其工地上做工xxxxx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此致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二**年七月**日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篇7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请工伤认定,如未及时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这就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必须及时,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申请的,则一个月期满至申请之日发生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陪护费、食宿费均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一般来说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都是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但是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工伤主体责任的转移。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职工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事故发生时工作的的单位承担责任”、“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事故的,指派单位承担责任”、“用工单位非法转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个人挂靠经营的,个人聘用人员发生事故,挂靠单位承担责任”。

工伤认定中有两类事实需要加以证明,一是劳动关系归属或者其责任主体归属证明,这类事实一般需要申请人加以证明,其举证责任在申请人一方;二是工伤事实的举证责任。对工伤事实的证明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7条,由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则会根据职工和工伤部门调查的证据予以认定。

工伤认定时限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要素,《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了一年的认定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同时一年时效也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这就提醒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及时申报工伤,以免因超过一年时效丧失工伤认定的机会。

但随着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行,一年时效的规定也有所松动,解释第7条规定了超过一年时效认定工伤的特殊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限制、用人单位原因、社保登记不完善、劳动关系诉讼”。

6.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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