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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3-01-03

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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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篇1】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温州附属学校建设工程。

2、项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5月9日以浙土字A[20xx]-0036号批准。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征收南湖村集体土地公顷(计亩),其中一般建设用地公顷(计亩),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公顷(计亩)。www.SQ158.coM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

三、征地补偿标准: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2、征地补偿费用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贰仟叁佰柒拾捌元整),其中:

1)土地补偿费:万元。

2)安置补助费:万元。

3)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万元。

4)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按实另行补偿。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20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篇2】

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xxx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28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函[xx]1471号)批准征收随县厉山镇星矩居委会集体土地,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用途:拟用于随州市珠峰钢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位置、面积、范围:该项目用地征收随县厉山镇星矩居委会集体土地公顷,征收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具体分类土地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该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xx]46号)规定进行补偿。

四、土地征收安置途径:本项目征地以货币形式安置农业人口,土地补偿费按70%、安置补助费按100%补偿给被征地农户。

五、公告之后,凡在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乱搭滥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物清点时一律不予确认,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篇3】

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6月8日以豫政土〔20xx〕740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宋寨村、黄集村,邓襄镇张庄村和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英杨村。征收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土地公顷,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土地公顷;征收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土地公顷、宋寨村土地公顷、黄集村土地公顷,邓襄镇张庄村土地,公顷,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土地公顷、英杨村土地公顷,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xx〕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xx〕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20xx〕72号文件执行,计万元/公顷。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xx年7月7日至20xx年7月17日

登记地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xx年7月6日

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篇4】

依照《xxx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xxx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xxx《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xxx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xx〕1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xx〕51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公告附图):广州市芳村大道与浣花路交叉口处西侧

二、拟征地的规划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沙涌站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公顷(合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xxx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xxx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xxx《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篇5】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523号文),需将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三东村、石岗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公顷(合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中轴线六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三东村、石岗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的集体土地公顷(合亩),其中耕地公顷(合亩),园地公顷(合亩),林地公顷(合亩),养殖水面公顷(合亩),其他农用地公顷(合亩),未利用地公顷(合亩),建设用地公顷(合亩)。

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的集体土地公顷(合亩),其中耕地公顷(合亩),其他农用地公顷(合亩)。

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的集体土地公顷(合亩),其中耕地公顷(合亩),养殖水面公顷(合亩)。

征收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篇6】

根据《xxx土地管理法》和《xxx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现将东路补征地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单位天元区马家河镇仙岭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亩,征收土地类别稻田、坑塘水面、专业菜地、旱土、园地、建设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发〔x2〕46号及株政发〔x3〕2号文件。

稻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亩

专业菜地107250元/亩旱土、园地520xx元/亩

林地39000元/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株政办函〔x1〕97号复函、株政办函〔x5〕14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按株政办发〔x0〕28号文件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帐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在项目指挥部设定的期限内提前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350元/m2给予特别奖励。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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