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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5篇)

发表时间:2022-11-22

辞职申请书最新版。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时常会涉及到申请书的写作,申请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想要写好一篇申请书也需要我们平时的积累。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参考]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 篇1

厦门户口:家庭+单身可申请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2019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非厦门户口,通过公司申请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 篇2

(1)发布:安居集团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批次方案;

(2)申请:申请单位按批次方案要求向安居集团集体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安居集团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份核查,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申请单位,作为选房指标依据;

(4)选房:安居集团根据各申请单位选房指标按摇号、协商等公开、公平方式组织选房,确定各申请单位承租房源。

(5)内部配租:申请单位将所选定房源面向审核通过的职工进行内部选房配租,并将内部配租结果向安居集团备案。

(6)签订合同:安居集团根据单位内部配租结果,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7)交房:申请单位根据承租房源到所在小区与属地物业办理交房手续。

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 篇3

城市居民申请流程:

1、厦门户口落户三年以上,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街道办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关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公租房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家庭在房产信息网下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表格。

2、用人单位在《受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3、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口所在街道办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 篇4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版)。

(二)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申请人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三)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中心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的《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需提供原件,可凭身份证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打印)》》点击查看厦门无房证明打印方法

(四)申请家庭上年度家庭收入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未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养老金证明材料。

(五)申请家庭须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自愿退出已拥有或居住的政府优惠政策住房(若有)做出书面承诺,并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提醒: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于当日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厦门公租房申请最新版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晋中市新建北街道安宁新村10号楼5单元一层西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壹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五千五百元整,按年结算。每年到期提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燃气表,燃气卡,有线机顶盒,有线卡损坏由乙方赔付。)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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