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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书集合十三篇

发表时间:2023-09-01

临床用血申请书。

社会的变化发展日新月异,申请书变得不再稀有,个人申请书应写清楚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书应写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如何让自己的申请书写的简单方便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临床用血申请书集合十三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1】

邢台县中心医院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修订日期:2017年11月10日 生效日期:2017年11月11日

为了规范、指导本医院临床输血科室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科选择的其他办法,明确同意输血的次数,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在《邢台县中心医院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邢台县中心医院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报医务部同意、备案并批准后实施,记入病历

3、申请用血时应由经治医师逐渐填写《邢台县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单填写要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临床医师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6、各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用血权限,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取得用血权限。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2】

1、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血型交叉单、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2、临床一次备血用血超过2000毫升或输全血超过1000毫升,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3、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4、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5、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6、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7、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8、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3】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用血科学、合理、安全、有效。

二、临床用血按照以下要求分级申请、审核: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

三、大量用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要填写《宝鸡市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大量)》一式两份,于输血前一个工作日审签后一份送往送输血科备血、存档,一份入病历保存。

四、急诊大量用血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审签。

输血科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4】

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针和输血适应症。提倡科学、合理用血,用血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血液资源。对慢性疾病血红蛋白≥100g/L、或红细胞压积≥30%的患者,不予输血;急性失血600毫升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决定输血治疗前,临床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需紧急输血时,应报医务科(医院总值班)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前做好相关检查,包括ABO血型、Rh血型、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凝血四项、血小板计数;以及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爱滋病抗体、谷丙转氨酶的检测,急诊输血患者可在输血之前留取血标本,在《输血申请单》注明结果“待回报”。

4、输血治疗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按要求填写《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核准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液样本于预订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输血申请单》随血液返还临床科室粘贴于病历中存档保管。

5、除急救用血外,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报医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备血。急救用血可按以上要求事后补办手续。

6、血库在接收输血申请时,当面与送检者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填写的内容和配血标本管标签,符合要求后及时在送检登记本上登记,并根据输血性质的要求备血或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7、急救用血即时进行交叉配合试验和提供血液;非急救病人用血须提前一天备血,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需延期使用者临床科室必须预先通知血库,以便及时补充库存血液。

8、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洗涤红细胞、小量血、白细胞等)及新鲜血小板,必须提前1-3天申请,以便市血液中心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制备、分装。临床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注,避免失效,并及时记帐。

9、术前自身贮血由血库(临床科室协助)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10、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市血液中心采血点无偿献血,由市血液中心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11、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主治医师申请,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12、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体输血技术、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13、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主治医师申请,经上级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市血液中心和医院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5】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登记制度

1、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针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申请单填写规范,字迹清晰,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禁止电话和口头备血。

4、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详见《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5、需急救用血时,在用血事后按以上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6、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风险,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7、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分输血,凡输注全血一律要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用血制度履行申报手续,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教科及业务院长批准(急诊用血例外)。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输血科不得发血。

8、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及时通知临床,确认备

血量,由主治医生和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名后,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相应血液,并及时将联系进展通知临床。

9、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10、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中心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6】

青县中医医院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用血情况进行以下分级: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各血量少于8oo毫升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 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各血量在8oo毫升至16oo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各血量在8oo毫升至16oo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四)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医务科

2016年11月20日修订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7】

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申请

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用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血输血指征,并对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进行评估,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输血科应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四、分级管理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如申请者为副主任医师,则上级医师签名处签申请者名字;如申请者为科主任,则上级医师及科主任签名处均签申请者名字。

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符合《市医院急救用血管理规定》条件的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五、监督管理

医院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定期对全院临床用血情况的进行督导检查,并予以评价及公示,同时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8】

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1、临床输血由临床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注明输血量及成份,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 中注明用血理由。申请单上要写明用血时间,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连同申请单送检验科备用。如果用血量超过800 mL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3、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的,逾时需重新抽血。

4、血液均有不长的保质期,所有用血量尽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2000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6、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7、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8、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制度。

9、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10、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保证用血安全。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1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核对,并将输血情况记入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录。

12、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不能退还.2

13、以上未尽事宜,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为准。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及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同时医护人员采集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2、由医护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3、输血前检查包括:转氨酸、乙肝五项、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梅毒血清等试验。如遇急诊,输血前必须留血样备查输血钱检查。

4、开输血申请单的首诊医师,负责追回输血前检查的结果并张贴到病历上。

5、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到患者标本,立即进行血型检验并做好交叉配血。相合方可发血。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液入库后和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职责

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

工作制度

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

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4.5值班人员负责每天检查四次贮血冰箱温度。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

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 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9 每周做好冰箱的消毒、清洁。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

4.10.1按照储存要求进行储血。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4.10.4冰冻血浆应按血型整齐存放在专用低温储血冰箱内。

4.11库存血液配发原则

4.11.1值班人员每天应及时作废过期的配血记录,选择可供配血的血液记录时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

4.11.2血液发放时也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以确保库存血液得到合理周转,既为临床提供高质量血液,又避免血液浪费。

血液入库验收制度

1.对入库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血型、编号、姓名、采血日期、保存期、采血者、血站名称、许可证号、保养液标签)严格检查。

2.验收内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袋,有无交叉配血管等。

3.凡符合标准规定的血液,分血型详细登记入库。4.凡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血库有权拒收。5.做好入库登记统计并

6.加强与各科室的团结协作,确保安全用血

血液发放管理制度

1.配血合格后,输血科通知临床用血科室,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1、输血科应注意进库血液的失效期,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血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输血科因某种原因需要报损血液的,须填写血液报损申请单,报输血科负责人。

3、输血科负责人核实血液报损原因,上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有关领导报批。

4、报损血液批准后,报批单登记备案,以防查处。

5、血液报损后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血袋回收管理制度

1.为保证临床安全输血,减少血液传播疾病发生,严格执行血袋回收登记处理制度。

2.病人输血结束后,值班护士将血袋刺针孔处折叠,并用胶贴粘贴,防止余血流出。将血袋注明科室、受血者姓名,在1h内返还输血科。

3.输血科人员与临床护士对血袋进行认真核对后,将血袋放入集中保管容器内。

5.发出血液袋数目与输血完后返回血袋数目必须一致。6.集中保留7天后,输血科人员将血袋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封存,交专职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

输血申请制度

1.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上报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3.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采用配合型输血。

10

配血标本采集查对送检制度

1.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均无误后采集血标本3毫升。

2.配血标本需用 EDTA 抗凝剂抗凝,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3.临床科室必须派医护人员送标本,家属及其他非医务人员不得送标本.4.标本送到输血科后由送标本人在《标本接收登记本》 上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送标 本人签名及送到时间(具体到某时某分)。

5.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查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并编号。若有错误或不清楚之处,记录于《不合格申请单和

11

标本登记本》,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由临床科室派医务人员来确认并改正后方可接收:标签空白的标本立即退回临床。

6.标本拒收准则:(a)由非护士(病人或其家属、护工等)送达的标本。(b)试管上未标明病人姓名或科室、床号。(c)交叉配血申请单上未注明病人的血型(病人刚入院未做血除外)。(d)交叉配血申请单上未标明血液制品的种类或数量。(e)保存期超过输血前三天的标本不能用于交叉配血。(f)由于各种原因引起标本溶血(溶血性贫血除外)。(g)申请单上无医生签名。

7.输血科接受标本后根据用血日期将标本编号,并将标本按急诊、治疗、手术备用、预约四类分类存放,分别处理。8.实验前必须观察标本有无溶血、长菌等异常现象,标本有异常立即通知临床重新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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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输注制度

一、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二、输血时,必须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臵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号。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三、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13

四、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要求发血到输血结束最长时限为4小时。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输血审批制度

1. 严格控制8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失血量800mL以下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须经科主任批准。2. 申请输血量大于800mL,由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大于2000mL,须经输血科会诊,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3. 急救输血大于800mL,必须经主治医生签字,1000mL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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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于手术用血应事先做好计划。对输血量及所需各种 成分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要严格掌握;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爱滋病抗 体和谷丙转氨酶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请输血的利弊,与患者共同签定输血同意 书后方可输血;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 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急诊外,凡需输血者均应提前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各种血液成分应提前1天,全血及红细胞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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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储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登记制度

1、临床用血科室在输血时要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2、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记录、受血者及 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 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

3、患者输血前应做好输血前输血相关传播疾病项目的检测,并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4、若怀疑由输血引起的输血相关传播疾病应立即报告输血科,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检测相关试验,并报告医院感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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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输血风险的防范意识,保证输血工作质量,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严格执行输血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和处理管理程序。

2.一旦发生差错事故,相关科室应立即做好下列工作:①第一时间向相关科室主任报告(患者所在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不得隐瞒;②积极做好相应的补救措施;③对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当前已造成的后果作出详细记录,并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④妥善保管输血相关记录和物料。

3、临床相关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做好下列工作:①组织本科室人员迅速处理,竭尽全力减轻差错事故所导致的危害;②在相关科室和输血科主任的参与下,对差错事故作出初步分级和责任判断,并尽快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告医院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③对初步分级属于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应会同输血科主任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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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输血分管领导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④协助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差错事故的调查处理。

4、输血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做好下列工作:①组织本科室人员迅速处理,协助相关科室做好补救措施,竭尽全力减轻差错事故所导致的危害;②参与差错事故的初步分级和责任判断,并尽快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告报告医院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③对初步分级属于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应会同相关科室主任立即向输血分管领导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④协助职能部门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差错事故的调查处理;⑤对可能属于血液质量问题引起的差错事故,应立即报告毕节市中心血站。

5、分管领导或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科室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对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竭尽全力减轻差错事故所导致的危害;对初步调查结果认定为事故级的,应立即向院长汇报,并应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对属于血液质量问题引起的差错事故,应会同毕节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处理。

6、输血差错事故分为一般输血差错、严重输血差错和输血事故三级,输血事故为最重级。对差错事故的认定、性质、等级和处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对发现差错事故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刻意隐瞒的科室和人员,一旦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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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相关科室主任在报告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括:①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②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③差错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④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8、进行输血差错事故调查处理前,所有与输血相关的记录、标本和血袋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更改或销毁,必要时应进行封存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封存或启封差错事故相关资料时,对一般输血差错,由医院分管院长和患方代表双方共同负责;对严重输血差错或输血事故,由医院分管院长、患方代表和市血站代表三方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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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的采集、送检、接收、登记、储存、无害化处理制度

1.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 诊断,均无误后采集血标本3毫升。

2.配血标本需用 EDTA 抗凝剂抗凝。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3.临床科室必须派医护人员送标本,家属及其他非医务人员不得送标本:标本需装入加盖专用容器运送。

4.标本送到输血科后由送标本人在《标本接收登记本》 上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送标 本人签名及送到时间(具体到某时某分)。

5.输血科接收标本时,必须核查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接收人签名,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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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本拒收准则:(a)由非护士(病人或其家属、护工等)送达的标本。(b)试管上未标明病人姓名或科室、床号。(c)交叉配血申请单上未注明病人的血型(病人刚入院 未做血除外)。(d)交叉配血申请单上未标明血液制品的种类或数量。(e)保存期超过输血前三天的标本不能用于交叉配血。(f)由于各种原因引起标本溶血(溶血性贫血除外)。(g)申请单上无医生签名。

7.输血科接受标本后根据用血日期将标本编号,并将标本按急诊、治疗、手术备用、预约四类分类存放,分别处理。8.实验前必须观察标本有无溶血、长菌等异常现象,标本有异常立即通知临床重新抽血。

9、对超出存放日期的血样标本、血袋进行定期无害化处理,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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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单审核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所有输血工作中的检验,均须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3、检验后,应复核结果。

4、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检查取血人签名是否正确。

5、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臵2-8℃冰箱保留7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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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请示制度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科室主任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1、仪器不能正常工作时。

2、急诊输血RH血型为阴性时。

3、血型鉴定不明确时。

4、交叉配血试验异常时。

5、一次性输血超过2000毫升以上时。

6、严重输血反应时。

科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处臵或指示有关人员做好相关处理,若不能解决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生严重输血反应时科主任必须到现场,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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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工作中科室人员严格按照计量法要求,认真检查本科室执行、落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2、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做到检验报告、结果登记、患者申请单、报表等书写正规,文字清晰,计量单位填写准确无误。

3、科室坚决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相关计量器具及试剂。

4、国家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与计量的单位联系,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5、维修人员对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6、科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本科室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院设备科,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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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书【篇9】

临床用血申请与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要求临床用血科室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全过程。

三 职责:临床用血科室负责执行;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四工作程序:输血申请单所列项目均为必填项目,请临床医师按照申请单逐项准确核对,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填写时请注意区别预定用血日期和申请用血日期。计划分次输注请分别写出每次的输血日期、成分品种和输血量。4 请仔细核对受血者的血型(ABO、Rh),如为Rh阴性稀有血型,请提前3天将通知单送达血库并于输注前1天再次确定用血量。(因Rh阴性冰冻红细胞一经去甘油解冻洗涤后不能再次复冻,避免造成患者经济损失及血液资源浪费。)急诊输血前如果血常规及免疫4项结果尚未检出,请在申请单上注明“急诊”,同时将患者血样留出送至相应科室检测,并于输血后1天到血库将申请单空缺项目填写完整。(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1)(2)(3)三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按紧急用血审批程序进行。输血科工作人员根据我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技术人员信息严把输

血权限关。

五相关文件: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卫生部)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第85号令)

六相关记录:

见《临床用血申请单》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10】

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及登记制度

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60g/L,非手术70g/L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检验科。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载入病历存档。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确认,出

5、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800至16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用血科室主任签名批准方可用血超过1600毫升的经治医师申请,由经用血的科室主任签名后报手续。

6、经治医生、护理人员采集血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到血库工作人员手中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核对信息无误血样验收合格血库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立即登记。登记信息必须齐全。

7、病人的配血血样、库血的送检、核对、接收必须由送检、核对、接收。

8、认真做好血液的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贮存。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9、检验科工作人员严格按输血申请单的,要求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复检确认结果,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报临床科室与医务科与输血登记表血库存档。

10、交叉配血试验完成后检验科工作人员须及时通知需用血科室到检验科取血。取血、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无误共同签字方可发出血液。无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不可发出库血血液。

临床用血申请书【篇11】

一.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液体或胶体代用品。二.决定输血治疗前,主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以上第二、第三、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首次输血应进行输血前检查、血型鉴定、抗体筛选检查。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

四.对RHD阴性和其他希有血型患者。在急救情况下可输同型RH阳型血。

五.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在试管的条码标签上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六.抽取交叉配血血液时,必须由两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进行查对后方可抽血,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七.采集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护士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八.配血合格后,医护人员或科室指定的专职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九.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结果及血液质量等,准确无务后,方可共同签名后取血。

十.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按照三查十对标准,核对无务后方可输血。

十一.取回的血液应进快输用,入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输血,应及时与血库联系,不能将血放入病区普通冰箱内,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十二.输血时,由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与值班医生】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输血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标准的输液器进行输血,并观察2-3分钟后离开。

十三.输血前用生理盐水冲洗输液器,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中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后再继续输注。

十四.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立即通知医师及时检查、治疗、抢救。

3.保留余血,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十五.输血完毕后,护士将输血单贴在病历的一检查单上,空血袋用专用容器送回血库保存至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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