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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7篇

发表时间:2023-05-13

高温补贴申请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升入,几乎可以说在很多场合中都离不开申请书,申请书是一种上行文,是下级提出需求的文书。你为写申请书而犯愁时会怎么做呢?小编特别编辑了“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7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1

XX单位(上级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炎热。根据《XX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X条中.....规定,应享受高温补贴。我部门共计XX人,符合该规定。特申请高温补贴。

1、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高温津贴?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有么?

【答】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也有的。

2、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补贴是否违反劳动法?

【答】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3、高温补贴几月份开始?

【答】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各省的具体通知规定,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和标准并不一致。

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为公司 ***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7-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高温补贴是针对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发放目的是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目前,各地都在调整高温补贴的标准,北京的高温补贴7月7日宣布要翻倍。

高温作业几种类型:

一、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

二、高温高湿作业:这类作业环境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

三、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接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

(1)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2)非露天工作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关于高温补贴怎么发的问题,一直有一个争议,到底高温补贴发什么,是发现金还是发购物卡之类的可替代的物品。

高温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用工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另行支付。

高温补贴究竟该计日发放还是该计月发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浙江、江苏等地采用的是“按月发放”模式,规定在6月至8月间,用人单位必须每月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补贴。而上海、重庆、河南等地则多采用的是“按天发放”的模式。

文件规定的都是企业应该执行的最低标准,企业不能将其视为统一的标准,而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实际特点和具体条件发放,相应提高高温季节补贴标准,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具体细节,无论最终发放的形式如何,都应事先向职工说明。

高温补贴全称为“高温季节补贴”,言下之意,就是只在高温季节发放。那么,哪几个月份属于高温季节呢?从上海的情况看,一般把6月至8月作为高温季节,但随着全球变暖,高温天日益增多,传统意义上的金秋九月有半个月加入了“战高温”的行列。

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3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x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xx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4

公司领导:

我为公司 ***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6-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阅读拓展: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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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5

尊敬的公司领导:

近日,新围村项目已进入户外测绘阶段,同时随着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炎热。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确保测绘工作有序进行,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够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

一、 人员范围:

彭志辉、欧阳玄斌、赖锦华、谢丁新、李宗欣、候勇挺、钟海龙;

二、 发放标准:

员工每人发放150元/月高温津贴;

三、 执行时间 :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6月至8月;

四、 发放形式:

高温津贴随6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请予以批示!

申请人:

年 月 日

阅读拓展》》》

问:高温下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有何具体规定?

答: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 认定,享受工伤待遇。高温中暑属职业病范畴,必须由卫生部门所确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 具中暑诊断书。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 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用 人单位承担。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属停工留薪期,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问:高温用工、高温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答: 《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 止工作、 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 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问:如何确保“高温关怀”落到实处?

答:高温关怀和其他备受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样,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及时制定 出台和修订完善与当前经济水平相适应的高温津贴标准,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进行争议仲裁,是人社部门的职责,同时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也要关 心、关注,使高温关怀真正落到实处,使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通过常 规监察、专项监察和举报专查等方式依法进行检查监督。

问:如单位不给高温补贴,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为自己维权?

答: 《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 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因此,对于应发而未发高温补贴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可通过以上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我省为何要发布高温津贴标准?

答:多年来,我省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执行的是 2002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960 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和 2007 年下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但由于高温津贴不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发放 。 的劳动报酬内容,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保护。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应当给予 适当岗位津贴”的精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出台高 温津贴标准是一项行政性举措,用人单位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问:这次发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省颁布的《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高温津贴 标准每人每工作日 10 元”,前提条件是“每年 6 月至 8 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 高气温达到 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 (不含 33℃)”。

问:高温津贴标准适用于哪些工作岗位?

答:根据 1960 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高温津贴仅适用于“工业、 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 以及“田间作业”。 应当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岗位均应被关注, 但相比较而言建筑、 环卫、 交通警察等长期在室外工作的岗位更应受到关注。

问:民营企业以及大量用农民工的建筑工地等是否可执行这一标准?

答:我省现在出台高温津贴是一项行政性的举措,其法律支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应当给予 适当岗位津贴”。因此,无论何种性质的用人单位、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 标准。

问:针对孕妇、未成年工等特殊人群有何特殊规定?

答:这次颁布的《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 加强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 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其中的“《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 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的具体标准”, 可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温作业分级》 。

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6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个人高温补贴申请书怎么写 篇7

下面是关于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日,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根据20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该省自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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