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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1500字

发表时间:2023-05-05

公积金申请书。

申请书要求一文一事,我们常常离不开具体申请书的书写。怎么才能写好申请书呢?我们为您精心准备了“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的内容,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1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势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势,大家都约知一二,大家所熟知的肯定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的的利率更便宜,那么,在这里我就主要说说除了贷款利率这一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所在吧。

公积金贷款还款更加方便灵活

用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住房,银行的还款方式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更加的灵活,借贷人可以自己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是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要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经济支出。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借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门或者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但是如果借贷人选择的是商业贷款的话,银行贷款的偿还方式可就没有这么灵活了。对于商业性的贷款,提前还款的方式就只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另一种就是以万的倍数提前偿还。

公积金贷款对所购房产的限制性更小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于二手房贷款的限制条件比较多,对于房龄过高,房产地段不好,房产变现能力差的二手房在银行是很难申请到住房贷款的。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购房,银行对二手房房龄的限制就相对较少,二手房的房龄和住房贷款的年限加起来不超过50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说了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之后,还是来说是其稍有不足的地方吧。个人认为公积金贷款不足之处就在于其贷款申请的审批比商业贷款审批程序要复杂得多。商业贷款的批复就在于贷款银行,主要银行审核通过了,贷款就可以办下来了,但是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还有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环节,以至于公积金的贷款审批一般情况下要比商业贷款多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

本文摘自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2

住 房 公 积 金 转 移 申 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单位)在职职工。现因工作单位变动,于______年____月调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单位)工作,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人签名:

止______年______月,不存在身份证号码:

拖欠情况。

原单位经办人签名: 原单位盖章:

年月日 裁剪处

住 房 公 积 金 转 移 申 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单位)在职职工。现因工作单位变动,于______年____月调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单位)工作,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人签名:

止______年______月,不存在身份证号码:

拖欠情况。

原单位经办人签名: 原单位盖章:

年月日

裁剪处

住 房 公 积 金 转 移 申 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单位)在职职工。现因工作单位变动,于______年____月调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单位)工作,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人签名:

止______年______月,不存在身份证号码:

拖欠情况。原单位盖章:

原单位经办人签名: 年月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3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希望大家喜欢。

方法/步骤

1、打开浏览器,直接百度搜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进入网站后找到右边的个人业务处,点击网上预约按钮,弹出新的界面。

3、在弹出的界面上,选择个人登录,公积金账号为公积金卡印有的个人账号,如没更改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输入后点击登录即可。

4、进入页面,选择左边的业务类型,选择提取业务预约。

5、然后基本需求选择提取的原因,所在地,提取的银行,预约时间等信息。

6、预约成功后按预约的时间去所在银行办理即可。

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4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一览2022,更多申请书点击“公积金申请书”查看!

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 60 周岁,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月;

3.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以下情况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1)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变更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2)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对应时间与正常缴存时间连续;

(3)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转入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其他买受人及其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共同申请人原则上应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以上的所有申请条件,以下情况可除外:

(一)共同申请人未缴存或未按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共同申请人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 65 周岁;

(三)配偶不是住房买受人,但夫妻作出了共同承担债务的声明。

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查。

购买再交易房的,售房人应到场提供相关资料。

(二)贷款受理网点对贷款申请及申请资料进行受理、调查、初审,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审批的,将审批结果通知贷款银行。

(四)贷款银行根据审批结论,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办理合同签署及其他相关手续。

购买期房、现房的,购房合同应已备案,抵押登记相关资料应已收妥。根据项目合作约定需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存入保证金的,应已落实。

购买再交易房的,借款人及售房人应在接到过户通知后,方可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五)贷款银行确认办妥贷款相关手续,达到放款条件后,移交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准。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核准通过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1.期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预售款监管银行专用账户。

2.现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售房款账户。

3.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账户。

(七)贷款银行通知合同签订方领取合同。

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中,审查发现借款申请人不符合贷款规定,所购住房网签备案资料或权属登记资料与申请贷款时提交信息不一致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有权退回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原因。

公积金缴纳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兹有__集团公司员工___,自__年2月入职,现已满一年。根据公司规定,已满足公司购买职工住房公基金要求。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一览2022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5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本人 证件号(兹委托经办人 证件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事宜。

变更前:

□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银行账户信息、□房屋性质、□所购房屋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第_条记录)、□住房支出(第_条记录)、□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截止时间、□本人提取限额、□配偶提取限额、□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

变更后:

□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银行账户信息、□房屋性质、□所购房屋地址(□租赁房屋地址)(第_条记录)、□住房支出(第_条记录)、□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截止时间、□本人提取限额、□配偶提取限额、□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单位登记号: 职工编号: 变更申请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已核对无误(单位公章或公积金业务预留印鉴)。主管业务副主任或前台业务主管审核签字: 管理部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6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作者:细雨 房贷常用信息 2008-4-25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集资建房单位应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8)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在该笔贷款清户之前,另一方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开户审批程序

作者:细雨 房贷常用信息 2008-4-25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一)受理范围

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按比例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申报材料

1、开户申请书的内容:一是单位申请开设公积金帐户;二是职工工资基数的组成部分(不包括住房补贴在内)是哪几项;三是年销售收入。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

3、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领取公积金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

3、持审批后的汇缴清册、缴存登记表,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四、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当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未分类 2008-4-25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管理办法

房贷常用信息 2008-4-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交,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变更、缓缴、封存等。

第三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

第四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结算等汇缴金融业务。

第五条 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岗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按比例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二章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设

第六条 凡属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均应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到指定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单位录用和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调入转移手续。

第八条 办理缴存登记的具体程序是:办理账户设立的单位,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以下简称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并持单位开户申请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开户审批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五县(以下简称五县市区),可直接到当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手续办结后,由受委托银行向管理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第九条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汇缴清册的填制要求

第十条 缴存登记表是单位在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清册是缴存登记表的明细反映,是设立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依据。单位在填写缴存登记表和清册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确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名单(职工包括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领取劳动报酬,用工期在1年以上的劳动者)。

(二)确定工资基数,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计算职工个人和单位缴交额。职工工资基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数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福利费之和;企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数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含住房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之和。第十一条 职工月工资收入比较稳定的单位,以职工上12月份的工资基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波动较大的单位,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基数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1年不变。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第十二条 单位按规定填写缴存登记表和清册,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填好的开户印鉴卡片、开户审批书在规定时间内交送委托经办银行。第十三条银行收到单位报送的缴存登记表、清册和印鉴卡审核无误后,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将缴存登记表盖章后退给单位一联,送达管理中心一联。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第一次汇缴。各单位在发薪日后五日内,依据“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及转账支票,作为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到开户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缴交。第十五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正常月份的汇缴。各单位在第一次缴交住房公积金后,以后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操作规程同第一次汇缴相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有变动时,应及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受委托银行要按照“日终同步”的要求,及时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支取、转移等动态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传送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委托经办银行每月对账,审核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七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月平均工资的7%。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并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5%。提高的具体比例,由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审定。缴存比例一经确定,1年不变。第十八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持相关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经批准后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挪用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售房时相应抵扣;企业已经售房的,对欠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地方政府可以从中央财政继续拨付的亏损补贴和留给地方的盈利企业所得税中解决。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催缴、补缴和变更

第十九条 除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困难单位外,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补缴:

(一)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因故漏交或错提住房公积金的;

(三)由于其它原因应进行补缴的。

单位办理补缴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三联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连同开具的转账支票一并送开户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补缴手续。

第二十一条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单位或清算组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单位办理减缓住房公积金以后未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欠缴部分无法偿还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出具证明报管理中心核销欠缴额。单位清算方案未包括住房公积金清偿内容的,其欠缴额由管理中心予以核销。

第二十二条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一)职工调入或调出;

(二)职工离退休或出国定居;

(三)职工在职期间去世;

(四)职工中断或恢复工资关系;

(五)职工新参加工作转正定级。

单位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增加或销户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依据银行受理盖章后的有关凭证,及时制作“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由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各存一份,作为变更后汇缴的依据。第六章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第二十三条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批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暂时降低缴存比例:

(一)企业经营亏损,没有能力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二)企业确无能力缴纳,且欠缴住房公积金数额超过年应缴额3倍的;

(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且实发工资连续12个月以上低于正常工资标准70%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办理缓缴:

(一)企业严重亏损,并且连续6个月以上欠发职工工资,没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企业因为不能清偿债务,由法院强制执行封存其主要财产和账户,致使企业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十六条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期缴存的单位,应在单位缓缴期前向管理中心提出预申报,并在预申报后1个月内召开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缓缴手续;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额。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期缴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批准期满,单位缴存仍有困难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批准手续。第二十七条 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只缓缴单位缴存部分的,所代扣职工个人应缴部分,须正常到受委托银行缴存;全部办理缓缴的,在缓缴期内住房公积金账户作封存处理。第七章 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封存与启封

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故中断工资关系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关系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作封存处理。待工资关系恢复时作启封处理,再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无论封存还是启封,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时都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封存作减少,启封作增加。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五年二月一日

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批、转移、封存户的管理等。

第三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支取的管理。

第四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金融业务。第二章 支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第六条 同时符合第五条

(一)、(五)项条件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第(五)项支取条件的规定办理支取。第三章 支取额度

第七条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第八条 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1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

(二)、(三)、(四)、(七)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

(一)、(五)、(六)项支取条件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第十一条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第十二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第四章 支取凭证及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支取人的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上购房地址不详的,出示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还应同时出具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四条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五条 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因单位集资购、建房,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而职工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写出申请,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复印件,由单位集中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由单位在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30日内将有关购房证明文件提供给管理中心。已经为职工集资购、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单位,不得凭以后取得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再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回提取款项本息。

第十七条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第十八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离、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和上还款证明(银行还款对账单或个人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一条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需提供医院、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的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等。如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还需提供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第二十二条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

第二十三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均须提供支取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五章 支取程序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支取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第二十七条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本办法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市属五县(市、区)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第六章 转移程序

第二十九条 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转入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也作相应调整。调离本单位时,在办妥工资转移关系后,调出单位应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职工新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出具一式五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由单位经管人员送至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第三十条 财政代发工资单位人员,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凭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 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根据 “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打印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将 “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通过交换转给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并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分送相关单位入账。

第三十二条 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将收到的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转来的凭证进行处理。其中:(1)“转移凭证”第三联做转入的经办银行的记账凭证;(2)“转移凭证”第五联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将“转移凭证”第四联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二份及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通知书”一份退给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将转移凭证第四联做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的凭证,“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一份做登记单位名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的凭证。另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退给调入职工。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出济南市时,在办妥调动及工资转移关系后,凭相关调动材料(调令、任职通知书、工资转移单等)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第七章 封存户管理

第三十四条济南行政区域内因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职工暂时不能安置的,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五条 凡符合纳入封存户管理条件的单位,应当自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妥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中心提出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申请。

第三十六条 单位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当报送以下证明材料:

(一)单位要求纳入封存户管理的申请;

(二)申请封存管理单位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七条 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转出方为本单位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入方为“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及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专用账号由中心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户审批专用章。单位持"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管理户转入手续。第三十八条 管理中心审核认为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纳入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退还单位,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仍保留在原单位封存。

第三十九条 因辞职、合同期满、解聘、自动离职、开除、判刑等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落实新工作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原单位账户中做个人封存。对于单位封存确有困难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集中办理,转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待职工再就业或符合支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或支取。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一)封存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支取条件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二)封存户管理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时,应由职工本人提供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支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指模;

(三)经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支取条件的,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户审批专用章,职工本人持管理中心盖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七)项支取条件的,提供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支取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本息并销户。

第四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转到新单位工作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第四十二条 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户转移手续时,应由职工本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职工应出具盖有转入单位公章的证明函(证明函中应注明转入单位的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填写“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第四十三条 管理中心审核封存户内职工的转移申请,审核同意的,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加盖济南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户财务印鉴。职工本人将管理中心盖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交至转入单位,由转入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管理户转出手续。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支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未分类 2008-4-25

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

未分类 2008-4-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4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外地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同上)。

大修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单位集资购、建房而暂时又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支取住房公积金应首先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正式购房发票或房产证30日内,由单位统一办理补录手续。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7

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行式,它将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通过住房公积金的形式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公积金转移申请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出申请条件:

1.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转入申请条件:

1.个人已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异地(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拓展内容

转出办理时间、时限:按转入中心要求

转入办理时间、时限:

网上办理:工作日9:00-19:00,提交后即时生效。

柜台办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审核通过后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8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一、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

(1)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房产商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有效期限为1年内)或者首付款发票(预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房产建设开发单位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购房职工名单2份;

(2)首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孙吴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房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购买二手房

(1)购房合同或者协议(须加盖借款人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发票(有效期限为1年内)原件及复印件3份。

4、购买集资房或集团购房

(1)孙吴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房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含集团购房);

(2)集资建房、集团购房单位出具的购房职工名单2份;

(3)购房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有转让需附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首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规划、房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以及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的发票(有效期限为1年内)原件及复印2份。

二、借款人作为贷款抵押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三、借款人、抵押物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四、借款人、抵押物所有权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2份(10日内有效)。

注:以上所需手续均使用A4纸复印。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9

申 请 书

至:

本人(工号:部门:)已熟知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颁发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也对我充分宣讲和说明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因本人只是外来农民工,不打算也没有能力在深圳买房,确实根本不需要住房公积金。因此,本人非常真诚地向公司提出申请,本人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请公司不要在我的工资中为我代扣代缴我本人应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也请公司不要为我缴纳公司应为我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在此,特此声明:这是我本人自愿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申请人:身份证号:二0一年月日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篇10

社保公积金缴纳技巧(整理)

我们公司只有10个人,一半上海员工,都很年轻,都说社保多交也没用,就公积金有用。公司就计划将社保按最低标准交,公积金按实缴,这样行得通么。如果不行有没有实现少交社保,多交公积金的其他途径。

在上海是可行的一般正常公司最好不要这样做的,我二月份和华硕的下属公司合作项目的时候,公司HR提出要我解决这方案,是可行的。我发给大家看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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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的领导比较关注员工的福利情况,对于社会保险统筹细节影响员工的实际利益,在尽量不考虑镇保的情况下,希望能够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根据我们所了解的政策与派遣的个性灵活,我们提出一些有利于提高员工福利的用工方案供企业参考:

三金+公积金+商业保险的组合模式

作为公司上海户籍的员工,根据政策进行运作,可以将三金与公积金进行分离式缴纳,采用不同的缴费基数。一般公司每年都会在三至四月根据新的社平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适当调整或者在新进人员时调整缴费基数。贵公司如果采纳方案的,可以借此时间段进行调整。

1、三金适当降低

按规定社保缴纳基数不低于当年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即1220~6099。公司可以根据现行员工的缴纳进行适当调整降低。

2、公积金适当增加

在本着为员工着想的情况,对于三金适当降低基数部份,折算成需要缴纳的公积金,缴进个人公积金帐户,让员工获得较大的实惠。

3、实操说明

假设一员工薪资为4000元,原缴纳基数为4000,在2006社平工资进行调整时,将基数调整为2000元。

A、尽量不要在同一家公司的运作情况下进行调整,这样会引起社保机构的关注,采用新公司录用的情况进行调整是最合适的。

B、社保基数没有必要将低到极限最低缴费。

四金部份:企业原支出费用为1740/月,个人四金原支出费用为640/月。

调整后:三金部份按2000元缴纳;公积金基数进行调整:企业调整节余部份+个人部份合计为1330/月,假设按照最高基数6099缴纳公积金企业个人7%为853.86。这里可以我们借用补充公积金企业和个人各1~8%进行调整,即按照整体30%换算公积金基数为4030。

4、商保补充

上述社保的缴纳支出是可以进行税前列支免交企业所得税的,而很多外资企业,又会考虑增加一份商业保险,满足企业员工医疗门诊的需求。(详见附件),一般费用在984/年,可以考虑在社保基数内的费用内调整出来支付。

当然,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给员工交镇保,然后直接公积金按高的交,也是合适的,对于镇保不足于弥补门诊和大病的,用商保来补充。

方法是很多的,大家可以多沟通多探讨。

1、三金和公积金是可以分离缴纳的,公积金直接到建行去交,这样就是分离的手段。

2、你所说的被查,社保是随机抽查式的,还有就是员工举报是会发生这样的,这里重要的是工资总额数

字,稽查是要对你企业的银行帐和相关资料,如果是发现工资总额以实际缴纳不符的情况,确实是要调整的。因此,你使用这种做法,还是应该和员工协商再做。否则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3、我之所以出这种方案给企业,因为我代表的是派遣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灵活处理这类这些数字。这批人员的工资总额在我这边发生,是很难再核对工资总额的多或少。所以我也不建议企业自行做这种方法。

4、如果你的企业是能符合镇保开户条件的,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城保转出镇保转入是可行的。交镇保的好处就是个人不付钱,企业少付钱。坏处就是交了一年镇保,折算城保的养老只有八个月,没有门诊只有大病。不过,这里面企业和个人省下来的钱,买商保是很合适的。

再发一个帖子,是我写给员工看的镇保,商保,社保,上海人?该如何选择!

事实一:明年的政策调整

从2006年1月1日起,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事实二:月薪4000元缴费10年 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为了便于计算,假设小方平均月薪4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10年,假设10年后上海市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退休后,他在政策变化前后各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按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小方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部分忽略不计,下同)。

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将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后,王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

这个新政策的差别就是没了120元。

事实三:上海的镇保政策

关于小城镇社会保险适用范围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与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比,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缴费要低得多。前者是用人单位所有职工缴纳基数的36.5%(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种保险捆绑一起缴纳)。上海目前规定,每个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是2004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2033)的60%,即1220元。也就是说,企业至少要为每一个职工缴纳400多的费用。如果你实际收入超过1220元,则单位必须按你实际收入的36.5%缴费,比如你是4000元收入,则要为你缴纳近1500元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再加上个人缴纳的11%则每个月的数量是很大的。

而小城镇保险的缴纳多少与职工个人工资没有关系,它是统一按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1220元)的24%,即293元缴纳。同时,小城镇社会保险个人不缴纳。所以两者在缴纳费用上相差非常大。

这里所看到的,当然是单位大赚便宜了。对于个人来说,城保镇保会有什么差别呢

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所有门诊,急诊和住院的医疗保险,而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只享受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即: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精神病治疗)医疗保险。急诊、门诊的普通毛病,这些病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实际意味没有享受完全的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养老金,是根据上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社会生活指数、缴费年限、缴费总额等因素叠加计算,因此普遍比较高。而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养老金按下列方法计算: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根据从业人员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5年的,养老金按其办理手续时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计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相应增加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的养老金,但最高不超过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因此可以领取的养老金要低于城镇职工的养老金。

要是今年50岁退休的小方,连续工龄都是30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养老金一般在12000元左右,而小城镇社会保险是多少呢?其基础养老金是370元,加上15年多缴的7.5%,为129元,两者相加不过只有429元。即使工龄再长,缴费年限再多,今年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养老金最高不过才555元。今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规定,凡是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人员,不满750元的,增加到750元。城镇职工养老金的最低线,要比小城镇的最高线还要高出200元左右。

如果一个人既缴纳过城保,又缴纳过镇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达到15年,实际缴费年限超过5年)退休后愿意按镇保领取养老金,当然完全可以。如果你想按城保领取养老金,则有一个镇保折算为城保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因为缴了一年镇保,折算到城保要大大缩水的。按现在的规定———“从业人员从镇保转为城保的,镇保每一缴费的单位缴费总额按同年城保缴费标准折算后,计算其城保的缴费年限。”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比如镇保每年只缴纳2800元,而城保则为4800元,如果按上面的方法折算,那缴纳一年镇保只能大约算缴了8个月的城保时间。缴费年限与今后你领取养老金的多少有关,因此,即使你将来可以按城保领取养老金,在领取养老金的数量上会吃些亏的。

这样看来,相差也就是在200元左右的差额。但是,上海人交镇保的话,个人部份的11%不用交了,4000元工资部份的440可以省下来,一年4400,什么商业保险不能买呀?

再看事实四:商保可以买什么?

我家那口子,社保公司按最高基数交了,每个月都要心疼670没了,而且附加买了四份保险,一年另外支付将近7000元保费。图的是什么,就是国家社保没保障。现在国家社保亏空8000亿,而且每年按1000亿的数字亏空,想着将来,心寒呀。

为什么?今天我看南方周末算是明白了。现代人都是独生子女,三代后就是2个人要承担12个老人的负担,社保能不亏吗?

按照经济学家的说法:社成熟社会中,人们的养老保障应当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大约应占养老金总数的30%;其次是企业为员工准备养老的企业年金,比例也为30%;第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保险、基金、股票、银行储蓄、债券、房地产等,大约要占养老金总数的40%。

在中国,企业年金是没指望了,想做到老,指望也不大,一般企业怎么会用你到60呢。我现在看看周围,45岁之后就没工作了,今年500多万大学生都没就业方向,明年国家还扩招100万中职生,到了2008年,应界就业生就是800万,怎么找工作。

因此,我所认为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提倡上海人应该充份的享受这个先天的优势,买镇保吧,把节约的11%投向商业保险。

回正题了,怎么才能买镇保。

浦东及注册在郊区开发区的企业都可以自己为职工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我们派遣有小城镇保险帐户,只要通过我们的名义派遣员工,上海人都能享受到这个充份的优势。时代不同,不要认为我是在骗个人帮企业的忙。上面的计算公式你要是不懂我就没话说了。不仅如此,对于配套的,我们跟进了商业的意外险,劝说企业在36.5%比率与24%比率之间的差额,每月抽出100元,就能买很好的团体医疗意外险。借力外包公司帮你操作

1、你可以用任意基数缴纳社保,不担心风险问题;

2、你可以全额规避1.6%的残保金;

3、你不开社保户,可以规避每年的小企业欠薪保障金;

4、你是内资企业的话,还可以规避33%或15%的全额工资企业所得税;

5、或者用交镇保交补充养老和医疗拉平福利的做法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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