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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推荐: 民事执行申请书3篇

发表时间:2022-03-30

民事撤诉申请书。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路xx小区x号x室。

一、执行依据:

生效判决(xxxx)x民终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和执行标的:

1、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xxx)x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的确定的义务(判决书正文内容均应当详细列明)。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3、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状况。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xx一案,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写明判决书正文内容)。

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民终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已于xx年xx月xx日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1、被执行人在xx市xx区拥有房产一处,

2、在xx银行有存款xx元。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执行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

申请请求:1、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的租金及利息53325.85元(租金41198.47元及利息12127.38元);2、本金41198.47元的利息,从20xx年9月16日起算至付清日为止,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执行;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lk诉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了(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湛江市第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后五日给付原告lk租金41198.47元及其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其中以本金24198.47元,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以本金41198.47元,从20xx年2月16日止起付清为止,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但申请人申请执行被告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财产时,重庆公司分公司提出异议,证明自己已经无力偿还能力, 20xx年6月29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下属无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应执行总公司即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财产。

现依据20xx年3月12日生效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于20xx年7月9日生效的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20xx)南法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总公司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的财产。(至今申请人未收到一分钱)

此致

重庆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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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申请书范文(篇一)

敬爱的校领导:

我叫xxx,如今毕业在即,我也正在寻找工作,我想申请求职补贴。

申请理由:

由于家在边远山村,田地少,收成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年老体弱,父亲长年得风湿,治疗未好,且兄弟姐妹多,日常生活开支巨大,生活艰难。非常感谢国家和学校对我帮助和支持,让我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而解决了大学四年学费问题,国家助学金也帮我解决大半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在学校、老师和同学帮助和关怀中,我顺利走到大学学习生活最后一个学期,这个时候我,正忙碌于撰写毕业论文、四处寻找工作同时准备广西选调生考试。可是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已经经过了五六个月时间,我一直都在努力寻找工作,在一次次考试、面试中,我都空手而归。

我并不觉得自己差,有时候是觉得是我专业太尴尬,比如去应聘财务会计岗位时,人家 都是要专业对口,我即使拿到了会计丛业资格证书,公司还是不愿意录用我。看到其 他同学签约了,我就特别着急,看到相关招聘信息就去投简历,结果不是杳无音讯就 是面试了以后就没了消息,我特别郁闷,但是我不会气馁,我还是锲而不舍地跑去桂林、南宁招聘会,希望能尽早遇到我伯乐。可是四处寻找工作,车费住宿费开支很大,我感觉就业压力巨大,生活艰难。

走出校园以后,我将面临是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可是在工作还没有着落时候,感觉压力巨大。面对这样窘境,我特此提交申请求职补助。希望能够得到学校和领导支持和帮助!

学生:

年 月 日

就业申请书范文(篇二)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我是资料管理下载学校资料管理下载学院资料管理下载专业的学生资料管理下载,我家有四口人,爸爸、奶奶、妹妹和我,自8岁起,父母离异,奶奶年迈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爷爷前几年因恶性肿瘤的折磨而去世,给家庭带来了30多万元的外债。如今,所有的债务,老人的赡养,妹妹的抚养以及我上大学的费用均由我爸爸一个人承担。我自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从大一开始,我就参加了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并一直坚持到现在。

一上大学我就下定决心努力学习,独立自主。做过很多兼职,发过传单,刷过碗。靠点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期间收获的最珍贵的不是钱,而是来之不易的那些经验。

转眼间大四来临了,压力也随之而来,我早晚要真正的踏入社会,也即将拥有一份跟所学专业挂钩的工作,我必须要挑起家庭的重担,于是我打算开始就业的旅程,在就业过程中,我满怀信心,三年的知识熏陶和社会经验也让我在工作中显得不是那么的吃力,但如今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阻碍我前进的脚步。

正式的工作都有一个实习期,必须期满三个月才能转正,实习期间公司不予薪酬。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维系这份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

作为一名特困家庭出身的大学生,我受到了学校无微不至的关怀,这种关怀使我不断地奋进,不断地努力进取,因为我不想让学校失望,不想让关心我爱护我的家人、老师、和朋友对我失去信心,任何艰难险阻都阻挡不了我奋斗的脚步。现金,学校推行的就业补贴政策使我再次感受到了学校的温暖和关怀。在此,我郑重的提出补贴申请!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坚持自己的梦想,确信自己的目标,坚定自己的信念,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同时我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关心我的领导、老师和同学,感恩家人和朋友。我会充分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不负所学。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国家和社会,回报学校和党,回报我身边每一位关心帮助过我的人。

望学校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我一定不会辜负学校对我的期望,更不会让学校失望。恳请学校批准我对就业补贴的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就业申请书范文(篇三)

广东省劳动厅:

我公司决定聘用 (填写外籍雇员姓名)为 (填

写总公司名称)驻广州 (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的雇员,聘用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 (填写聘用期限)现申请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手续,望给予办理为盼。

总公司名称: 公司

(盖总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申 请 书

广州市公安局:

我公司决定聘用 (填写外籍雇员姓名)为 (填

写总公司名称)驻广州 (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的雇员,聘用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 (填写聘用期限)现申请为其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及工作签证手续,望给予办理为盼。

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

(盖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申 请 聘 用 报 告

广东省劳动厅:

我公司是 (总公司名称)驻广州的

/办事处/分公司),现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聘请 (外籍雇员姓名)为我公司的 (职位),年填写聘用期限)。现申请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望给予办理为盼。

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

(盖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小编分享:民事再审申请书(一篇)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随着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提高,人们总是会需要写一份规范的申请书,申请书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优秀的申请书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分享:民事再审申请书(一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申请人:元现中,又名xx,男,1979年5月2日生,汉族,林州市原康镇三宗庙村东岗自然村人,农民,住本村。

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不服林州市人民法院(20xx)林刑初字第1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安刑终字第28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提起再审申请,具体申请事项及申请理由如下:

申请事项: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公开、公正地再次进行审理,改判申请人元现中无罪。

申请理由:

一、关于本案产生的背景及原由

追根溯源,本案是因赡养老人所引起的。

1、本案所谓的受害人任赵云与被告人元现中之母任受苏系姐弟关系。其中任赵云在兄弟中排行老大,任赵云成人后娶妻元云芹。后不知是谁在村内传言任赵云不是父母亲生,任赵云因此性情大变。1980年左右,任赵云二弟任保云之子任旦(仅8岁时)到任赵云家玩耍,不知何故,被任赵云及其妻元云芹二人惨无人道的丢到自家院内的自挖水井中,致其溺水死亡。事发后,由于家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任赵云的母亲赵黑妞的压制下,一家人才忍气吞声,没有报案。从此任赵云夫妻二人在兄弟姐妹中肆意挑畔,任意横行,无人敢惹。怨根就此埋下。

2、20xx年,因为老人任海兵的赡养和房产问题,家庭战火再次爆燃。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二人为摆脱赡养老人的责任和霸占老人的房产,与父亲任海兵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诉讼。由于在诉讼中,其他兄弟姐妹都或多或少的同情老父亲任海兵,致其夫妻二人更加记恨于心。仇怨为此加深。

3、之后,无论兄弟姐妹谁家赡养老人,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二人就与谁家结仇吵闹,导致同住本村的几个弟兄谁也不敢去照顾老人的生活。无奈之下,只有把老人送到出嫁在外村的姐姐任爱苏家中,由任爱苏来照顾老人的生活。故此,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二人便将仇怨目标转向了任爱苏、元伏金一家,并多次指桑骂槐上门大闹,其间作为外甥的元现中也曾因为姥爷的生活问题与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二人争吵过。这所有的一切就为本案的产生埋下了一根一触即燃的导火线。元现中也就因此成为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二人整治的具体对象。

注:在20xx年的一次执行中,元云芹就曾当着林州市法院执行人员的面放话:元伏金只要帮着整倒任保云、任法云弟兄二人,让他们住进监狱,就不再诬赖元伏金一家。这就说明,本案的产生,纯粹就是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二人整治诬赖元伏金一家的手段和结果,元现中作为元伏金的独子在其中是首当其冲。

二、关于本案两起打架事件的事实

1、关于20xx年9月22日的事件事实。本事件的真实情况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截然不同。事实上是那天下午6时许,元现中带着父亲元伏金去原康,路过栗园岭时碰到了任法云。元伏金和任法云站在路边谈话。不久,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也正好骑着三轮车路过此地,看到了元伏金和任法云,首先就用三轮车将正在前方等候的坐在摩托车上的元现中别翻在地,到前方三十米远处停好后,接着便是破口大骂。之后,元云芹夫妻二人更是大打出手。元云芹先用自带的镢头将元现中砸翻在地。在随后元伏金、任法云和任赵云的揪打过程中,元云芹逃离了现场。随后,元伏金跑到任法云家报了警。紧接着原康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现场制止了此事,并将任赵云和元现中二人抬到了车上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元现中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下血肿,双手软组织损伤。而元云芹在本次事件中未谈及任何伤情。但是原审法院却置上述真实事实于不顾,偏听偏信,武断认定元现中将元云芹夫妻打伤,此显然不当。

首先,元现中、元伏金父子二人和任法云如何到的现场?为什么要在现场?此事实不清,难道元现中等人有先见之明,能够预见到元云芹夫妻肯定要路过此地?这显然不符合客观事实。

其次,仅从元云芹、任赵云的陈述及任富红、李文增的证言来看,元云芹、任赵云夫妻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根本没有时间

也没有机会还手反击。那么,元现中是如何翻倒在现场的呢?又如何会被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下血肿,双手软组织损伤呢?难道是元现中自己打的自己?

第三,根据原康派出所出警民警拍摄的现场照片来看,是元云芹、任云云夫妻二人的三轮车停在元现中所用的摩托车正前方,元现中的摩托车翻倒在地。这一场景任何人一看,稍微有点基本常识的都会清楚是三轮车拦住了摩托车,并把摩托车别翻在地的。如此明白的事实,原审法院却为何认定是元现中等人拦住了元云芹夫妻?是该现场照片没有随卷递送?还是原审法院对此照片故意视若未见?还是原审法官的知识太过深奥,其思维推理常人不能明白?

第四,证人任富红虽然曾经证明“看到三、四个人在路边打任赵云。”但事实上,任富云当时并没有路过现场,也根本不知道任何情况,甚至连元云芹是谁都不知道。他是在任赵云再三唆使诱导下才到案作证的。其后,任富红多次到原审法院反映其作证的真实情况,并要求抽回自己曾经不真实的证言,但原审法院却不予理睬。迫于无奈,为了澄清事实,任富红又专门写了一份材料证明当时自己作证的真实情况反映递交原审法院,但原审法官仍然漠然视之,拒不理睬(附证据一)。原审法院法官的这一态度,明显是在漠视案情,蔑视法律,有点葫芦僧判葫芦案的味道。

最后,关于证人李文增的证言,这明显是个人假证、伪证。

1、证人李文增与任赵云、元云芹、元现中、元伏金等素不相识,之前也从未有过任何往来,他们所居住的村庄也都是相距较远。

2、事情发生的时间是20xx年9月22日,而李文增作证的时间至少也应该是在20xx年2月3日之后。

3、除李文增外,无人证实李文增曾路过现场。

4、李文增何许人也,卷宗中无法明示。

5、据李文增陈述,他是偶然路过。

那么,无论是元云芹夫妻,还是原康派出所,还是林州市人民法院是如何知道当时现场曾经有一个偶然路过的李文增呢?李文增又是如何知道公安机关在调查本案?如何知道本案正在审理而挺身作证呢?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知道案件双方当事人吗?李文增作证究间是被传作证呢?还是有其他原因和目的,被案件当事人拉来作证呢?这些问题一旦明白,本起案件事实就浮于水面了。可以确定,李文增在没有任何目的和交易的情况下,他即使真的知道案件经过,他也不会也没有机会去作证的。这是事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如果元云芹当时真的受伤,并经法医学鉴定为轻伤,原康派出所当时接警后为何就不立案侦查?而是直到20xx年2月3日案件发生后,才予一并侦查?

2、这次事件中的法医学鉴定如何能够当然证明元云芹的眼伤是在这次事件中形成的呢?要知道这一法医学鉴定的时间与事件的发生时间中间尚有几个月的时间呢。

3、原审判决书中十分明确的表明,在本起事件中元现中也曾受伤,被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头皮下血肿,双手软组织损伤,并致害人也十分确定,但为何在处理时却对此只字不提?难道法律规定打伤元现中的侵害人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吗?这样的情况,法律的天平也未免也太倾斜了吧。

总之,就本起事件来说,原审法院在没有充分的直接的证据证明元现中打伤了元云芹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就相当然的武断认定元云芹的眼伤是元现中所致,此显属不当。同时在处理本案的同时,未予处理元现中遭受的伤害,未予追究伤害元现中的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也明显不妥。

2、关于20xx年2月3日的事件事实存有三处疑点:首先是关于指使的问题,其次就是所谓被害人元云芹的受伤部位,第三就是关于鉴定的问题。原审判决在这三处事实上,认定不妥。

首先关于指使的问题。在这一焦点问题上,本案只有宋志华、宋军华弟兄二人供述是元现中找他们让他们帮忙打架的,其他所有证人包括受害人元云芹、任赵云在内都没有证明是元现中指使让打架的。仅就宋军华、宋志华弟兄二人的证言来看,表面上如出一辙,细节处却矛盾百出,漏洞多多。同时,宋志华和宋军华二人是亲兄弟,其串供的可能性极大。如此证据,本就不足以采信,原审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情况下,据此认定元现中指使打架,明显不妥。

事实上,20xx年2月3日那天是因为元现中的小女儿刚满月不久,又正好是刚过大年初一,宋志华、宋军华弟兄二人到元现中家中玩,闹着要喝女儿的满月酒。喝酒期间,提出了任赵云、元云芹夫妻不赡养老人,又不让其他弟兄赡养老人的情况,宋氏二弟兄听后有点气愤,说要见到他们夫妻后笑话笑话他们。酒后宋氏二弟兄走后不久又带了几个人来到元现中家中(其中有元现中认识的,也有元现中不认识的),说是要笑话一下任、元夫妻,元现中在阻拦无效的情况下,只有听其自然。随后就导致了本案的发生。如此情况,又怎能说是元现中指使宋氏二弟兄找人打架呢?另外,20xx年2月3日正好是大年初三这天,即使打架,一般人常理上也不会选择这天的,因为按照林州风俗,正月初三是到老丈人家拜年的关键日子。也就是说,从常理上来讲,元现中即使想打架,也不会在大年初三这天约人打架的。宋氏二兄弟供述是元现中在这天约其弟兄打架,明显不真实、不客观。

其次,关于元云芹的受伤部位,本案全卷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体现是何人伤及了元云芹的右手腕部,所有的证据包括元云芹的陈述在内只是证明了宋军华殴打了元云芹,所打部位只是元云芹的臀部和脖子部位,根本不可能也确实没有伤及手腕部。元云芹的右手腕部位即右桡骨如何受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其实,在本案中,所谓的“受害人”元云芹的右手腕桡骨根本就没有受伤,更不可能骨折。针对此让我们来看以下几方面的陈述:

①被害人任赵云陈述:“其和妻子回到家后,发现身上带的钥匙和1000元钱不见了,回到现场后,只找到了钥匙和打火机,没有找到钱。”在他的陈述中,没有只言片语提到其妻元云芹喊痛和受伤的情况,更未提及其妻元云芹右手腕部受伤一事(附证据2)。

②被害人元云芹陈述:“其和丈夫回到家开门时,发现钥匙和身上装的1000地钱不见了,回到现场只找到了钥匙,没有找到钱。”作为直接的受害人元云芹在陈述时同样也没有任何言语提及右手腕部位受伤。这样问题就出现了:打架已经结束那么长时间,如果元云芹的手腕部真的受伤,元云芹会真的没有任何感觉和反应?如果元云芹真的已经感觉到右手腕部位受伤疼痛,元云芹会真的忍痛不向紧随其到现场找钥匙和现金的丈夫任赵云说一声?如果元云芹真的右手腕部受伤,他在第一次向公案机关报案时,为何对此不作任何陈述?如果元云芹真的右手腕部受伤骨折,难道到那时元云芹仍然没有任何感觉?难道人的右桡骨远端骨折真的就不会有疼痛的感觉?简直不可思议(附证据2)。

③据元云芹的同村人证实:20xx年春节前后至元现中被捕,元云芹在村内期间,双手腕臂表现自然正常利索,尚能双手端起沉重的大铁锅,没有发现其有不正常现象(附证据3)。

上述事实,陈述及证据均充分表明,元云芹的右手桡骨在20xx年2月3日打架过程中根本就没有受伤,更没有骨折。本案卷宗中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直接证明元云芹在20xx年2月3日打架过程中伤及右手桡骨。原审判决对元云芹的右桡骨究竟是否受伤,何时受伤,如何受伤,何人所伤等情况认定事实不清。

第三就是关于本事件的法医学鉴定问题:申请人认为该法医学鉴定存在严重问题。事实和理由如下:元云芹的右手中指在其小时候就曾因玩耍而受伤缺损,弯曲不能伸直。但本事件中的法医学鉴定档案中的拍片中显示的却是一张完整的、五指伸直的右手片。明显的这根本就不是元云芹的片子。在原一、二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元现中及其辩护人曾多次提到这一情况,并再三强烈要求对元云芹的右手腕桡骨部进行重新鉴定。但原一、二审法院却均不予理睬。这一情况表明作为主持公道的法官漠视法律赋予诉讼当事人的正当的诉讼权利这一社会现状,同时这一不作为的行为也违背了法律关于相关程序的规定。为此,申请人在此再次要求对元云芹的右手桡骨部位重新进行法医学鉴定,并要求在鉴定时有申请人在场。本案一旦重新进行客观公正、真实的法医学鉴定,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

三、关于证据的问题

本案在证据上明显不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基本事实,更不能确实证明元现中伤害了元云芹。

1、本案没有充分的、直接的、有效的证据证明元现中在20xx年9月22日的事件中参与了殴打。

2、本案没有充分的、直接的、有效的证据证明元现中在20xx年9月22日的事件中打伤了元云芹的右眼。

3、本案没有充分的、直接的、有效的证据证明是元现中、元伏金等人在20xx年9月22日拦住任赵云、元云芹夫妻打架的。相反,原康派出所当时的现场照片却能证明当时是任赵云、元云芹夫妻的三轮车挡住了元现中的摩托车的去路,并将元现中的摩托车别倒在路旁。

4、任富红的证言是受任赵云的唆使诱导所出示的伪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见附件1)。

5、李文增的证言不客观、不真实,实属伪证。他没有理由,也没有机会出现在证人席上。他作为证人出现在本案中不合情理。他的`出现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与元云芹之间存在某种交易,需要相互协作、配合。如此证言,不仅不能采信,还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案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20xx年2月3日发生的事件是元现中指使所致。作为亲兄弟的宋志华、宋军华二人的供述有着明显的串供迹象,且矛盾百出,漏洞重重。同时也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与其证言印证,而所谓受害人任赵云在陈述中也仅是怀疑。怀疑的陈述是不能作为证据的,这是常识。

6、本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元云芹的右手桡骨受伤,更没有证据证明元云芹的右手桡骨受伤骨折是在20xx年2月3日的打架过程中所致。

7、本案判决中所依据的两份法医学鉴定不真实、不客观,不能准确证明案件事实,不能确实证明元云芹的两次所谓的伤情就是分别在20xx年9月22日和20xx年2月3日两起打架事件中所致,更不能当然证明元云芹两次所谓的伤情就是元现中所致。

故此,原审判决在缺乏充分的有效的证据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即主观臆断,相当然地作出了事实认定和有罪判决,此显属不当。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明显不足,审判程序不当,判决结果错误。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再审请求,请求贵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公开公正地再次审理本案,使本案真相大白于天下。

此致

申请人:元现中

20xx年10月28日

附:1、任富红的证明材料一份

2、林州市人民法院(20xx)林刑初字第1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份

3、王爱梅、任保军、任保云的证言各一份,共三份

小编分享:执行查封申请书汇总(7篇)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工作中,我们可能会涉及到文书的撰写,申请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那么申请书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分享:执行查封申请书汇总(7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董事长

地 址:

被申请人:

住 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 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 号楼独单元 层东 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 上述房产。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

申请人:

20xx年 12月 20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

地址: 即墨市

被申请人: 青岛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被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 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 两处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青岛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七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四川省JC工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XYZ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3、请求责令原告赔偿申请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贵院以(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申请人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申请人在成都市工商银行外北分理处的银行帐号及存款344,294.09元。

申请人认为,贵院的上述裁定是错误的。

1、申请人与原告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

2、贵院超标的查封,查封500万元财产,超出原告的'请求数额,实际查封的财产超出于原告的请求数额;

3、最为重要的是,申请人的上述银行帐号,属于申请人的结算帐户,帐上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业务往来,如果贵院不撤销裁定,职工的生活没有着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也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势必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贵院切实考虑上述理由,并落实申请人的请求。

此呈:

黑龙江省JMS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四川省JC科学研究院

20xx年11月13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罗*中,男,19**年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村*栋101号,联系电话:1368267****,身份证号码:44032119480208****

被申请人:蒋*光,男,19**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村29栋401号,联系电话:13975139513,身份证号码:43020219520124****

请求事项:

1、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xx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 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

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

冻结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3571****,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交通银行卡号:622260064000472****,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士中

20xx年11月9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生,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北京市大兴区XXXX10号楼1单元1203,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81年9月生,身份证号:XXXXXXX,

住:北京市海淀区XXX路1号院3号楼3单元204,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XX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XXX路2号1号楼1单元103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办理产权转让或变更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 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青岛市市南区X路X号X户,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青岛市市北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

身份证号码:

原告XXX诉被告XX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并进行了审理,诉讼期间,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以XXX名下房屋提供担保,现案件已经审结。

原告特向贵院提出解封申请,解除对担保人XXX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X路X号X户房屋的查封。

此致

青岛市市北区区人民院

申请人:

20xx年7月3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址:深圳市南山区XXXX,身份证号码:XXXX。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X有限公司在中国XX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存款人民币25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XX有限公司X、深圳市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深南法XX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深圳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xx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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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华域大厦A座21楼

被申请人:王XX,男,1977年12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住昆明市五华区xx村二组,身份证号码:530XXXXXX。

申请事项: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王XX按照(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欠债务的余款5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3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自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0日的逾期还款利息共计人民币2800元。

三、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自(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强制执行由申请人预交的诉讼费人民币1232元。

五、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王XX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五华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当场签收了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6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确定被申请人应偿还的借款金额为680000元,被申请人王XX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偿还400000元,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偿还余款280000元,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需另行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未按期偿还的本金按月利率21‰支付还款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王XX在20xx年11月30日前并未偿还欠款,之后于20xx年12月10日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630000元。余款50000元人民币至今未付。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三月七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路xx小区x号x室。

一、执行依据:

生效判决(xxxx)x民终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和执行标的:

1、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xxx)x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的确定的义务(判决书正文内容均应当详细列明)。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3、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状况。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xx一案,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写明判决书正文内容)。

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民终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已于xx年xx月xx日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1、被执行人在xx市xx区拥有房产一处,

2、在xx银行有存款xx元。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三】

1 .首部。

( 1 )注明文书名称。

( 2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系法人,应写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本地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2 .正文。

( 1 )申请执行事项。应写明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要求执行的具体内容。 ( 2 )申请执行的理由。举出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说明这一要求的正当性、合法性。。

( 3 )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

( 4 )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能力。

3 .尾部。

( 1 )申请书交送法院名称。

( 2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3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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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文书样式】

民事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系法人,应写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本地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系法人,应写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本地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申请执行根据:

X X XX

申请执行事项:

1 、X X XX

2 、X X XX

水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执行理由:

此致

xxxx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x x xx 年xx 月xx 日

【 文书范例】

民事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李x ,男,xx 岁,x 族,xx 市xx 职工,住x x 市xx 路x 号。 被申请执行人:赵x ,男,xx 岁,x 族,xx 市xx 公司职工,住xx 市xx 路x 号。

申请执行事项:申请执行xx 市xx 人民法院(xx )民字第x x 号民事判决书第3 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继承一案,经xx 市xx 人民法院20xx 年x 月x 日以(xx )民字第xx 号判决书判决:“遗产人李xx 遗留座落在xx 街13 号砖瓦平房四间,南北两间由被告李x 继承,东西两间其中一间由遗产人李xx 之妻继承,另一间由李健代位继承。”现在判决生效己经3 个多月。

申请为了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特此提出申请,请贵院速按生效判决执行。 此致

xx 市xx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 20 xx 年x 月x 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请执行依据: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X)XXXX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执行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个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邮编)

(单位写清楚: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职务、住所地、电话、邮编)

被申请人(个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邮编)

(单位写清楚: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职务、住所地、电话、邮编)

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及生效情况:

被执行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举证:

申请人要求查扣被执行人的上述有关财产,若查扣错误,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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